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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第25号——关于全面实行居民小区人员及车辆出入通行证管理制度的公告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公告
(第25号)


  按照自治区、锡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相关要求,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2月11日起,全面实行居民小区人员及车辆出入通行证管理制度。

  一、市民出入居民小区实行通行证管理。每户居民只核发一个居民通行证,一证只允许每日每户一人出入小区一次(即一户一证一人),无证不得出入。通行证按颜色区分不同类别人员。红卡(工作人员通行证):发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上班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绿卡(居民出入通行证):发未离开过本市或返抵我市达到14天的居民;黄卡(居民出入通行证):发由本市以外地区返回的居民,14天后无异常换发绿卡;蓝卡(企业工作人员通行证):发目前已生产经营的各类企业工作人员。   二、居民车辆实行通行证管理。每辆小车核发一个车辆通行证,车辆凭证出入居民小区,在市内通行。车辆通行证分为A、B、C证。A证:发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上班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通行;B证:发居民小区普通居民,凭证件每天只能出入居民小区一次;C证:发需要坚持生产经营的企业,货运车辆固定路线行驶。   三、证件核发。机关事业单位正常上班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工作人员的证件由各机关单位和各专项工作组负责核发,按本单位本组工作人员数量发放;普通居民的证件由社区统一领取,由所在小区各包联单位和社区工作人员核发;生产经营企业的证件由企业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相应行业主管部门分领域按需求统一领取核发。所有证件由核发单位加盖公章后生效。负责证件核发的单位要严格把关,对发放车辆、人员范围严格控制,全部造册登记,报指挥部备案。   四、居民小区管理。各居民小区包联单位和管控单位要严格按要求加强车辆、居民出入管理,做好出入人员记录,无证人员一律不准出入,并严格执行每日每户一人出入一次及车辆出行的规定,严禁一证多次或多人出入。凭证出入人员也要严格登记,检查口罩佩戴,测量体温后方可出入。   五、证件管理。居民通行证和车辆通行证由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制,证件仅限本户、本车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仿制、伪造、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疫情失控或传播,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全体市民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支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小区管控人员的工作,严格按照管理要求出入居民小区和市内通行。对于无理取闹,妨碍工作人员正常工作,扰乱公共秩序者,将依法依规予以严惩。   七、公安部门要统筹组织城市综合执法、文化执法、交通运输执法等市内各执法队伍,按社区编组若干综合巡逻执法队,实行统一执法,采取不间断巡逻方式,加强市内车辆、人员的检查,如发现未持证车辆、人员,将严格按《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依法严厉查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规定处理。
  由此给您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特别时期,我们一起共抗疫情,感谢广大市民的支持和配合!
二连浩特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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