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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务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务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闽市监办〔2022〕155号)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全面提高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务干部政治素养,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省委两新工委和省局党组部署要求,省局“小个专”党委定于12月下旬举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小个专”党务干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一)培训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12月19日下午2时前报到,12月21日下午返程。
  (二)培训地点:福州永泰香米拉温泉酒店(永泰县城峰镇洋亭路3号,交通指南见附件1),联系电话:0591-62279999。   二、参训人员
  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小个专”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和党建办、个私协会负责人;省局“小个专”党委委员、党建指导员和所属各支部书记;省个私协会人员。参训学员共50人(学员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三、培训内容
  主要包括:党的二十大精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等。   四、有关要求
  (一)认真确定参训人员。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名额分配做好分管局领导及党建办、个私协会负责人的报名工作,其他人员的报名工作由省局“小个专”党建办负责。请各单位于12月13日前把《报名回执表》(详见附件3)电子版通过一体化办公平台报送至省个私协会(“小个专”党建办)吴南贤同志处。
  (二)切实加强疫情防控。参训人员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查行程码、体温检测等防疫措施,入住酒店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证明,福州仓山、高新、闽候、罗源地区等地学员需持24小时核酸检测证明。报到前14日内如有疫情严重地区驻留史或人员接触史并有发烧、乏力、咳嗽等症状,或被临时调整为高风险区域内的参训学员,要及时调整为其他人员参训。
  (三)做好培训管理工作。培训按照《福建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闽财行〔2017〕18号)的标准要求执行。参训学员不缴纳培训费用和食宿费用,往返城市间交通费用由参训学员自行回原单位报销。参训学员要严格遵守培训纪律和有关管理规定,提前签署《学员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友湖,0591-63097630、13635286869;
  吴南贤,0591-63097429、13959128288;林佳鑫,18559906766。
  附件:
  1.福州永泰香米拉温泉酒店交通指南
  2.培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3.报名回执表
  4.学员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

  附件1
福州永泰香米拉温泉酒店交通指南

  ★.所在位置:
  福州市永泰县城峰镇洋亭路3号(福州永泰香米拉温泉酒店)。
  ★.自驾车:
  1.福州市区→福州南高速口上→永泰东高速口下(开车35分钟)→香米拉温泉酒店(开车10分钟)
  2.厦门、泉州、莆田市区→永泰西高速口下→香米拉温泉酒店(高速口至酒店开车10分钟)
  ★.动车或高铁:
  1.福州动车站→永泰动车站(动车25分钟)→香米拉温泉酒店(开车5分钟)
  2.各地→永泰动车站→香米拉温泉酒店动车站至酒店约1.8公里(开车5分钟),滴滴的费用约10元
  温馨提示:永泰动车站、永泰汽车站至香米拉温泉酒店有免费车辆接送(需提前一天与总机:0591-62279999预约联系,提供到站时间、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2
  培训学员名额分配表

序号

单位

市级市场监管局

“小个专”党务干部

序号

单位

市级市场监管局

“小个专”党务干部

1

福州

3

8

龙岩

3

2

厦门

3

9

宁德

3

3

漳州

3

10

平潭

3

4

泉州

3

11

省局“小个专”党委

7

5

三明

3

12

省局党委所属支部

7

6

莆田

3

13

省局“小个专”党建办

2

7

南平

3

14

省个私

协会

4

合计:50人(含工作人员)


  附件3
  报名回执表
  报送单位:      联络员:    联系电话:

序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工作单位及职务

联系电话

1

 

 

 

 

 

2

 

 

 

 

 

3

 

 

 

 

 

4

 

 

 

 

 

5

 

 

 

 

 

6

 

 

 

 

 

7

 

 

 

 

 

8

 

 

 

 

 

9

 

 

 

 

 

10

 

 

 

 

 

备注

 

  制表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4
学员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1.本人和共同生活的亲属及相关人员,在培训前14天内,没有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有密切接触,也没有去过上述地区;   2.本人和共同生活的亲属及相关人员,没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   3.本人目前身体健康且在培训前14天内没有出现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   4.本人知晓省、市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已按相关要求进行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等;   5.本人承诺在培训班期间,认真遵守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干部教育培训中进一步加强学员管理的规定》,不离开培训地、不聚集。   6.本人对上述承诺内容及“健康码”、“行程码”的真实性负责,如因信息不实导致不良后果,愿承担由此带来的全部责任。
承诺人: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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