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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厦消联办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转发厦消联办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厦工信运行〔2020〕35号)


各区工信部门、火炬经发处,局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各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各有关能源企业:
  现将《厦门市消防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厦消联办〔2020〕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工信系统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继续强化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各单位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冬春季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告》要求,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高风险场所和不托底区域,突出防控重点,统筹部署落实火灾防控各项工作。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实际,采取灵活方式,对防疫物资生产企业等重点领域的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   二、做好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服务。各单位加强防火巡查检查,严格用火用电安全管理,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确保消防设施设施完好有效,落实火灾防范措施,配齐消防设施、器材,制定火灾应急处置预案,强化值班值守,确保消防安全。督促防疫物资生产企业落实火灾防控措施,强化自主管理、排查隐患、消除风险,确保企业生产期间消防安全。   三、提前部署节后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应充分考虑今年假期延长等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改,杜绝“带病上路”。要督促企业开展生产设施设备的检测维保,确保单位、场所消防设施、器材完整好用,对所有员工逐一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四、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提示。各单位应结合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和火灾案例教训,充分利用互联网、户外视频等媒介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滚动播放消防公益广告和火灾警示教育片,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安全使用酒精消毒等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提示,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和逃生自救技能。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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