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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天津市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津卫基层〔2021〕13号)


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策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和基层医务人员生命健康安全,现对进一步加强农村地区村卫生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执行接诊规范流程
  充分发挥涉农区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优势,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下同)要指导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下同)做好预检分诊工作,按照《天津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接诊流程》,严格落实测温扫码、询问流行病学史、提示患者和家属正确佩戴口罩、隔离留观、报告、闭环转运的“六步工作法”,确保早期发现、早期隔离、早期防护、早期转诊。要进一步提高对发热患者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早期发现报告的敏感性,乡镇卫生院要每日通过“天津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系统”上报辖区村卫生室预检分诊发现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患者人数、排查出来自重点疫区人数、转送发热门诊人数等情况。   二、持续强化防控知识培训
  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乡镇卫生院广泛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培训形式,持续加大对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培训力度,开展包括新冠肺炎病例发现与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院感防控、个人防护等内容的培训,强化发热、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病例的监测鉴诊能力,提升村卫生室医务人员疾病识别、感染控制和防护能力。   三、切实做好院内感染控制
  乡镇卫生院要健全村卫生室感染控制管理制度,指导村卫生室医务人员在开展防治、预检分诊、医学观察等过程中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手卫生等防护工作,严格开展村卫生室内部消毒、环境卫生和医疗垃圾处理工作,形成阻断屏障,避免交叉感染,确保“零感染、零漏诊”的目标。对防控力量薄弱的村卫生室及时安排支持、支援人员,充实村卫生室防控力量。   四、因地制宜开展宣传教育
  乡镇卫生院要将乡村医生全部纳入家庭医生团队,发挥乡村医生密切联系农村居民优势,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健康管理等开展针对性宣传。宣传核心知识应围绕口罩文明、咳嗽礼仪、勤洗手、少聚餐、用公筷、不随地吐痰等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等内容,营造“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我的健康我做主”的良好氛围。   五、提高村卫生室信息水平
  当前村卫生室信息化水平薄弱,一旦发生疫情,就诊居民行动轨迹确定和流行病学调查难度较大。各区要加大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投入,将村卫生室接入区域卫生信息网络,与卫生院实现数据传输。在村卫生室安装“互联网+视频监控”等智能监管设备,将符合条件的一体化村卫生室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实现医保门诊联网结算和农村居民就诊信息大数据管理。   六、主动发现重点人群
  按照市防控指挥部做好农村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和“对来村卫生室看病的村民,一律流调管控;对在家发热的村民,要早发现,一律流调管控;对在药店买退烧感冒药的村民,一律流调管控”的“三个一律”要求,请各区卫生健康委会同乡镇政府、村(居)委会做好相关工作,特别是加强与外省市重点区域毗邻乡镇、村的防控力度。   七、持续做好督导检查
  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要加强对本辖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检查,并于一周内完成辖区村卫生室全覆盖检查,重点加强预检分诊管理、院感防控管理、医疗废弃物管理,建立村卫生室自查、乡镇卫生院检查、区卫生健康委督查的三级责任落实机制,并有相关的自查、检查、督查记录。请于1月14日(星期四)17:00前,将辖区村卫生室检查工作总结报送至委基层卫生健康处政务邮箱zhangyu99@tj.gov.cn。市卫生健康委将对各区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巡查并通报结果。
  针对农村地区疫情防控能力相对薄弱,聚集性疫情防控经验不足,农村居民防病治病意识相对不足,“两节”期间外出务工人员返乡过节,赶集、庙会、婚宴等群体性活动多,聚餐、聚会等家庭聚集活动多的现状,各涉农区卫生健康委要充分认识农村地区疫情防控的重要性、复杂性和严峻性,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主动加强协调,为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充足配备防控工作必需的检查、消毒和防护等用品或设备,规范处理医疗垃圾,织密织牢疫情防控“网底”,为农村居民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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