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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燃气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燃气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哈住建发〔2021〕183号)


各区、县(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
  2021年7月30日,省、市相继召开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深刻分析了疫情防控工作形势,通报了全省疫情排查管控及疫苗接种工作进展情况,并就进一步做好管控、流调和应急准备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提出要求。为切实将省、市要求落实落靠,全面做好我市燃气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充分认清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和复杂性,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按照《哈尔滨市燃气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有关要求,科学组织、周密部署,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各区、县(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督导燃气企业统筹做好疫情物资保障、人员监测管理、消毒消杀等相关工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疫情防控规定和知识的宣传解读力度,教育引导员工严格做好疫情健康防护;要强化对燃气企业外出人员的排查,严禁人员赴疫情地区,已离哈人员返哈后,务必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备和自我健康管理;要进一步组织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做到应接尽接,全面提高防疫能力。   三、各区、县(市)燃气行业管理部门要抓好疫情防控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意识,通过组织燃气企业自查、开展督查检查和专家咨询等方式,督促燃气企业从严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坚决督促立即整改,确保燃气行业总体安全、运行稳定。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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