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审批大厅管理及服务工作的通告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审批大厅管理及服务工作的通告


  根据重庆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有关要求,为依法科学有序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完善应对输入性风险防控策略和政策举措,强化公共安全保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大力推行“网上办”。针对网上覆盖的事项,各申请人可通过“重庆市网上办事大厅”“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全国文化市场技术监管与服务平台”在线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二、临时使用“邮递办”。对部分线上申请但需线下提供纸质材料的事项,实行网上申报、线下邮寄材料等方式进行办理。我委将提供行政审批结果代办邮寄送达服务(到付)。   三、积极推进“代为预约办”。对确需到大厅办理的,请提前预约(联系方式附后),预约成功后由窗口工作人员通知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前往办理。   四、鼓励实行“代理办”。开通代办服务通道,非本人必须亲自到现场办理的事项,申请人可提出申请,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五、倡导开展“延期办”。对一般性政务服务事项,非紧急特殊情况,请申请人延期办理。   六、严格行政审批大厅防疫管控。进入大厅办件的各类人员:1.必须全程佩戴口罩;2.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与信息登记;3.检测体温;4.出示“渝康码”或“惠游码”;5.双手佩戴塑料手套(手套由我委统一免费提供)操作电脑,手套使用后请投放到指定的垃圾箱;6.减少报件环节面对面接触,申报资料将放在资料提交处文件消毒柜进行消毒处理;7.办件人员完成信息登记后,取号分散入座等候,当听到呼叫后及时前往柜台办理,即办即走。
  特此通告。
  邮寄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8号高科山顶总部基地41栋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收件人:行政审批大厅。
  邮 箱:1018557465@qq.com。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9:00-12:00;14:00-18:00。
  咨询(预约)电话:023-67701561,023-63011632。
  监督电话(行政审批处):023-63219919。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