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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
  经局领导同意,现将《贵港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贯彻落实,切实抓好疫情防控工作。
贵港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0年1月29日

  贵港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教育厅、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贵港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余铖武 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王志勇 市委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二级调研员
  黄伟然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副书记、总督学、二级调研员
  胡 强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曾德勇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梁建军 市委教育工委委员,市教育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磨志仁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基教科科长
  袁启明 市教育局四级调研员
  何兆辉 市招生考试院院长
  夏焕生 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
  韦相炎 桂平市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李杰青 平南县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徐伯洲 港北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党勇评 港南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曾伟杰 覃塘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市教育局各科室、二层机构主要负责人
  市直公、民办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有五项:
  (一)统筹协调全市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研究确定防控工作策略。
  (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学校、有关部门落实在校师生宣传教育和自我防护、校内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防控措施。
  (三)负责起草全市教育系统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文稿,收集、整理、上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 向上级部门报告疫情防控工作进展情况。
  (四)组织协调有关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全市教育系统有关疫情变化信息,引导正确舆论导向。
  (五)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办公室主任由黄伟然同志兼任,副主任为磨志仁同志,主要负责统筹协调落实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的日常防控工作。   二、明确工作措施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高度重视防控工作,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及时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一)加强卫生与健康教育。
  中小学校(包括幼儿园,下同)通过致家长的一封信、微信公众号、家校通平台、微信、短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官方的相关疫情防控知识和核心信息,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高防范意识,引导学生和家长理性认识疫情,科学做好防护。学校要根据实际布置卫生与健康家庭作业,指导家长督促学生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体质,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居家或外出时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外出活动戴口罩,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外出返家及时清洁双手,如有不适,及时就诊。
  (二)开展校园环境整治行动。
  各中小学校和培训机构等应在假期集中开展校园环境整治行动,有效切断病毒传染,要组织人力对校园、宿舍、食堂、教室和图书馆等场所进行一次集中清扫、消毒等工作,要彻底清理杂草、垃圾,清除卫生死角,修剪好花圃。中小学下还要特别注意在师生返校前,持续、深入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做到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环境迎接师生返校。
  (三)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工作。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高中阶段学校要对在武汉就读返乡的本地学籍学生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尤其要准确掌握2020年1月8日后从武汉返回的学生的具体信息和动向,注意做好这些学生的健康状况登记,不漏一人,一旦发现有发热感染症状要及时动员到当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四)树立疫情防控典范。
  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小学要切实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做好疫情防控规定动作,做到三个到位:一是宣传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要在办公场所,中小学校要在校门口等明显位置利用LED显示屏、横幅喷绘、楼宇电视等向社会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二是防护措施到位:要组织假期值班人员、门卫等教育系统人员学习疫情防控知识,正确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护工具,做好疫情防控和自我保护的示范;三是卫生清洁到位: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要严格清理办公场所、校园环境卫生,以干净整洁的形象应对疫情。要从“三个到位”出发,向群众展示应对疫情的规范做法,起到宣传教育作用。
  (五)切实杜绝聚集性活动。
  中小学校、各培训机构要暂停一切聚集性活动,切实防止因人员聚集带来疫情感染风险。中小学校一律停止组织假期到校活动,严禁教职工组织或参与校外补课。所有线下培训机构一律停止集中授课或其他聚集行为,收假后是否复课,教育部门将视疫情变化情况再行通知。培训机构要做好家长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家长理解、配合与支持。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做好本地中小学、培训机构聚集性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排查治理工作。
  (六)规范加强假期值班值守。
  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高度重视春节、寒假期间值班工作,完善强化应急工作机制和处置措施。严肃值班纪律,严格执行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带班领导要随时掌握学校安全动态。健全应急协调机制,根据春节、寒假特点加强应急准备,制订完善应急工作预案。畅通信息报送渠道,遇到突发事件、重要紧急情况和重大网络舆情要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七)了解掌握师生假期动向。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要组织负责人了解和掌握师生假期动向,并做好排查登记。建议师生不要去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的地区,到过武汉和其他疫情严重地区的师生返校时要严格健康监测。发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例,应及时逐级报告。
  (八)做好开学前的准备工作。
  市教育局将根据疫情发展情况确定是否调整开学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中小学校要根据疫情突发的工作实际,从以下两个方面着重做好本学期开学准备工作:
  1.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中小学校要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人力配置,缺乏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校,应提前寻求对口协作基层医疗单位的帮助,可通过购买服务方式解决。及时梳理和完善传染病防控相关制度和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疫情期间严格落实师生员工的晨检、午检、因病缺勤登记与报告、隔离和复课制度等,一旦发现传染病或疑似病例,应及时报告、妥善处置,做到传染病病例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2.落实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中小学校在开学前应做好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严格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在卫生健康部门的指导下加强对自备水源的防护,做好供水设施(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食堂蓄水池、饮水机等)的清洁、消毒工作。通过自备水源、二次供水设施提供的学生生活饮用水,开学前必须监测合格后才能使用。应储备足量的个人防护用品(如医用外科口罩、手套、洗手液)和消毒剂(漂白粉、医用酒精等)、红外额温计,洗手间必须配备肥皂或洗手液,有条件的建议使用感应式水龙头。   三、规范信息管理
  全市教育系统要严格遵守信息发布纪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信息统一由市卫生健康委发布,各县市区教育局、中小学校一律不得擅自发布相关信息,要做好教育系统干部和学校师生的管理工作,引导他们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要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播媒介,适时适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宣传,及时传播防控知识,提高师生和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病能力,营造群防群控的氛围。   四、完善信息报告
  我市根据自治区教育厅部署,已于2020年1月24日起实行疫情“日报告、零报告”制度,请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学校及时掌握疫情发展动态,每日下午16:00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送一次疫情情况,包括本地、本校疫情发生情况、应对疫情的主要做法,内容尽量用数据和案例说话,紧贴疫
  情防控工作,杜绝空话、套话、假话。 未尽事宜,请与市教育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教育局基教科)联系,联系人:项晓,联系电话:18978599157;邮箱:jjk457303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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