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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的实施意见

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全市法院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作用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人民法院、本院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有关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层层压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
  1.抬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意识。全市法院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做到思想和行动与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法院工作部署步调一致。全市法院各级党组织、广大共产党员干部要全面贯彻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要求,把投身疫情防控一线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牢。要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绝对领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始终保持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加强组织领导,提升工作效能。要强化党组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和网络。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完善落实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强化疫情监测、舆情管控、审执保障、物资保障等工作。各基层法院、市中院各部门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靠前指挥,切实履行职责,确保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3.广泛宣传发动,增强战斗合力。要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充分发扬越是艰险越向前的革命精神,冲锋在前、模范践行疫情防控要求,广泛发动全市法院党员干部带头学习防控知识,带头遵守防控要求,切实做到在维护稳定、司法保障、宣传引导、服务群众等工作中冲锋在前,积极开展党员志愿服务,为全面打赢疫情防控战役积极贡献力量。党组织要全面掌握干警身体、思想状况,帮助干警特别是在疫情重点地区有旅居史的干警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体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要充分发挥鼓励激励机制作用,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敢担当、有作为的党员干部,在入党、提拔使用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引导全体党员干警强增融入疫情防控工作的行动自觉。   二、积极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机制
  1.严格执行监测防控措施。要严格落实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积极配合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等工作。全面深入开展疫情摸排监测,落实全市法院干警及家属疫情防控信息每日零报告制度,紧急情况、异常情况确保第一时间上报。对于从疫情较多地区返回或住所区域已有疫情发生且有接触史的干警和家属,自觉接受必要的医学观察或家庭隔离,对于发现来院人员有疑似症状,应迅速稳妥有效隔离,同步逐级报备情况,切实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2.切实加强法院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推迟、减少会议或大型活动,确有必要的,可通过办公平台、视频会议系统进行。完善法院机关安全排查与应急处置措施,配足必要的防疫物品,每日定时对重点区域进行防疫消毒,要做到卷宗、文件、信件、材料先消毒、后流转。严格落实用车审批制度,凡外出用车,必须报经院领导审批。要强化人员、车辆进出安全检测,安检场所、对外窗口单位安排专人值守,所有进入法院人员必须进行检测,所有进入法院车辆必须进行消毒。
  3.妥善安排执法办案工作。要做到疫情防控与执法办案工作统筹兼顾。充分运用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依托江苏微解纷、江苏移动微法院、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等平台,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诉讼、调解、信访,确有需要的,立案、信访窗口要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庭审、听证等工作要在有足够防范措施下进行。涉群体性案件、涉疫情较重区域当事人案件,可以采取延期开庭等举措,对于当事人、诉讼参与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庭审而申请延期的,在审核后应及时予以准许,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减少外出调查、查控等活动,不得赴疫情较多地区执行公务,不得组织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三、全力营造疫情防控强大氛围
  1. 加大司法保障力度。要充分发挥好审判职能作用,及时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及人民群众利益。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典型案例,提升对社会公众警示教育效果。依法审慎审理涉疫情各类民商事及行政案件,通过司法说理开展疫情防控正向引导。充分发挥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作用,积极维护疫情防控期间社会的谐稳定。坚持防控优先的原则,在审理、执行涉疫情防控机构的案件时,有效保障相关生产企业、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转,确保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舆论引导力度。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强化舆情监测,充分利用法院自媒体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有理有据发声引导,及时澄清事实、批驳谬误。积极协助开展疫情防控政策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强化自我防范、养成良好习惯,不传谣、不信谣,通过传播法治防疫正能量努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典型引导,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法院干警在疫情防控斗争中的先进事迹,凝聚起众志成城、全力以赴、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
  3.加大监督执纪力度。要严肃疫情防控工作纪律,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充分发挥司法巡查、纪检监察等职能作用,对贯彻疫情防控措施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推诿扯皮、擅离职守、临阵退缩、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相关信息瞒报、漏报、迟报的,编造、传播谣言的,审判执行过程中工作导向存在偏差引发不良社会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个人责任。
江苏省连云港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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