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第7号——关于春节休假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命令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令
(第7号)
各级各部门、在娄所有企业及经营性单位:
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我省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要求,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春节休假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下达命令如下:
全市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均要严格落实防控工作责任,建立领导和防控工作机构,明确管理人员,周密制订并落实本单位春节休假后防控工作方案,提前做好返岗、复工、开学、防疫等相关工作。 全市所有单位、经营组织要逐人排查工作人员身体健康状况,对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症状,及从疫情高发区的返娄人员,报经单位同意,可推迟上班时间。娄底以外地区确需返回的,均须居家观察14天方可上班。 在娄所有企业、建筑工地、宾馆、饭店等经营性单位,可根据生产需求、员工现所在地等情况,按要求科学合理安排复工和营业时间,复工和营业前要全面排查员工健康状况,制订并落实好防控防疫工作方案。 在娄中小学、幼儿园、高等学校一律不得提前开学和接受学生提前返校,假期内由责任老师保持与学生的联系,掌握每个学生健康状况。开学前14天须通知所有学生居家隔离观察,没有发热等不适症状方可入校。 公安、交通、卫生防疫等部门要细化应对春节休假人流高峰的防控措施,强化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场所和火车、汽车、城市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的卫生管理工作,配足防疫人员,做好防疫和联合检查。 全市所有单位要最大限度减少公共聚集,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倡导网上办公;要提前准备消毒、体温测量仪等疫情防控物品,加强个人防护培训和出入口检测,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对办公室、会议室、过道、电梯、卫生间等公共区域定时通风、清洁和消毒。尽量做到在家分散就餐,避免在单位食堂聚集性就餐。
娄底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