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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
(佳政办综〔201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的通知》(黑政办综〔2016〕1号)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做好2015年度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总结评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结评估的主要内容
  (一)基本情况。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别汇总总体情况及其所包含分类别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2015年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近年相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两个层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特点进行分析。
  (二)应对工作总结评估。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佳木斯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重点围绕抗洪抢险、抗旱救灾、防震减灾、森林防火和应对强对流灾害性天气、防范煤矿事故、防范化学品事故、处置交通和火灾事故、处置环境污染事件、应对食品药品安全事件、防控传染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以及处置群体性事件、重大刑事案件等工作,从组织领导、预案编制演练、应急队伍建设、物资资金准备、监测预警预报、应急防范处置,以及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和科普宣教等方面和环节,对2015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情况进行全面的分析和评估。既要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又要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三)工作建议。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四)典型案例分析。按照点面结合的原则,从2015年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中分别选择1至2个典型案例,对防范应对工作各重点环节进行深入评估分析,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为今后推进工作提供有益借鉴和重要参考依据。   二、有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年度总结评估工作,组织精干力量积极参与,全面、准确、深入地进行总结分析,优质高效地完成总结评估任务。
  (二)要做好各类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各项数据的统计要准确、细致、规范,避免重复和疏漏。要按照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文字与图表相结合、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评估分析,做到语言精炼、内容充实、层次清晰,典型事例要具有代表性。
  (三)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确定1名联系人,于2016年1月22日前报市政府应急办;于2016年1月29日前将经分管领导审定的总结评估报告加盖公章后报市政府应急办(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联系人:刘保国,联系电话:8541444,传真:8511444,电子邮箱:LBG8511444@126.COM。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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