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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


各市城管局(委),北海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崇左市城乡综合执法管理局: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管理监督局《关于转发〈成都市城市管理五允许一坚持统筹疫情防控助力经济发展措施〉的通知》(建司局函督〔2020〕46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请各设区市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及时将本通知转发本市所辖各县(市、区)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并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学习借鉴成都市“五允许一坚持”措施,充分激发商家经营和百姓消费活力,全面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决策部署。   二、在疫情期间,要坚持柔性执法,根据情节轻重可不予处罚、从轻处罚或减轻处罚,支持企业和经营者集中精力恢复生产经营。   三、加强城市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流动摊贩、占道经营者、跨门槛经营门店等合理设置经营摊点,保障消防通道畅通和交通出行。   四、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商贩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在职责范围内,予以协助解决,全力帮扶恢复生产经营。   五、为营造全面支持和帮助恢复生产经营的良好氛围,各地要注重总结,及时宣传经验和做法,并于2020年6月10日前将学习借鉴情况和当地的创新做法等材料报送至我厅城市管理监督局。
  联系人:何伟,联系电话:0771-2366338,电子邮箱:gxzjtcgjdj@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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