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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包头市司法局、中共包头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包头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司法局、中共包头市律师行业委员会、包头市律师协会关于加强全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律师事务所、各位律师:
  为做好新一轮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市疫情防疫指挥部的要求,做好我市律师行业疫情防控工作,防止疫情扩散蔓延、持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确保律师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各律师事务所要提高政治站位,根据当前防疫工作的形势需要,做到科学防控、精准施策、有效应对。各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管理机构要切实承担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组织、检查各项防疫措施的落实,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减少人员聚集,停办线下大型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停办所有线下大型活动,提倡举办线上会议或线上活动。如确需举办聚集性活动和会议,要严格报批、严控人数、严格做好全员戴口罩、隔座排位、场地消毒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严防疫情在大型群众性活动内传播。   三、加强办公场所防控以及个人防护
  1、各律师事务所要做好口罩、消毒用品等防疫物资储备工作,加强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杀菌,保持通风,办公人员应佩戴口罩工作,养成勤洗手、不扎堆、保持社交距离等良好的卫生习惯,对律所来访人员做好登记和健康码核验,并佩戴口罩,避免交叉感染。
  2、加强律师执业活动安全防护。倡导律师利用“内蒙古移动微法院”或者通过“在浏览器输入网页地址:http:www.nmgfy.gov.cn或百度:内蒙古法院司法公开网”,网上立案,尽量避免现场办理。   四、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健康屏障
  接种新冠疫苗是防控新冠肺炎最有效的措施之一,通过接种疫苗获得免疫力,不仅能保护接种对象个人,而且逐步建立起免疫屏障,对保护家人、同事和社会都有重要意义。在此,我们提倡: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律师,应按照“应接尽接、应早尽早、应快尽快”的要求接种新冠疫苗。   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主动配合检测
  1、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加强人员排查防控。要根据公布的确诊病例居住小区、就诊医院和活动轨迹,对本所律师(包括行政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员进行全面动态排查,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要求相关人员向所居住社区、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报告,按属地要求到医疗卫生或检测机构进行核酸检测,同时按要求立即居家观察并督促其及共同生活居住人员落实居家观察等各项防疫义务,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广大律师要积极参与、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措施的落实,遵守日常防疫指引;遇有紧急、特殊情况,及时报告不得隐报瞒报。
  特此通知!
包头市司法局
  中共包头市律师行业委员会
  包头市律师协会
  2021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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