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全力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公告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全力支持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击战的公告
全市医保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攻坚期,广大定点医药机构和医护药工作人员甘当“最美逆行者”,用大爱无疆和责任担当坚守防控疫情第一线。对此,我们表示崇高敬意!全市医保人永远是你们最坚强的后盾。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部署要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全力支持打赢疫情阻击战,现就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加强医保政策支持力度。医保部门建立医保专项周转基金制度,保证定点救治医疗机构资金周转;开辟疫情防控使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绿色通道,允许各定点医疗机构网下应急采购且不受金额比例限制;将治疗用药和医疗服务项目全部临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畅通医保个人账户使用渠道;密切关注有关价格波动,开展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监测。同时,按照《简化医保经办服务流程16条》规定,畅通医保经办网办掌办业务通道,减少人员聚集,实现“不见面”办理。 全力做好便民服务工作。各定点医药机构要采取有效措施,满足人民群众的就医用药需求。定点救治医疗机构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应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加强救治措施。定点医药机构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并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门诊慢性病,一次性最大取药量由60天放宽至90天。定点医药机构要严格遵守防疫药品涨价幅度控制,购销差价不得超过35%(公立医疗机构一律按零价率销售)。 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措施。各定点医药机构作为人员密集公共场所,要加强自身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交叉感染。各定点医药机构要制定应急预案,配备体温测试工具,定期对场所消毒清理,加强就诊买药人群疏导;医师护师药师等工作人员要在岗在位,工作人员公共场合必须佩戴口罩,并及时提醒就诊买药群众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医保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对于达不到开业复工条件、存在疫情防控重大安全隐患的定点医药机构,要求其整改落实,拒不整改的报有关部门处理。 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各级医保部门将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积极加强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制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哄抬防疫用品价格或未明码标价等行为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的定点医药机构,各级医保部门将按照管理权限,一律解除其医保定点服务协议,相关责任人员记入医保信用黑名单。
市医保局举报投诉电话:6378792。
东营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2月7日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