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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会见服务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律师会见服务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
(宁律秘通〔2020〕68号)


各区工作站,各律师事务所:
  为积极回应广大律师的需求反映,进一步提高疫情防控下律师会见工作的便捷性和体验感,经市律协与市监管支队沟通协调,拟对前期律师会见服务工作进行微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网上预约开始时间
  自2020年5月12日起,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网上预约开始时间,由原来的北京时间零时开始调整为上午8时开始。   二、简化会见申请手续
  自2020年5月12日起,申请到本市其他看守所(市看、二看、三看和六合区看守所除外)会见的律师,无需再向市律协秘书处指定的邮箱提交相关材料,可直接电话联系相关看守所,并按照与看守所预约的时间前往会见。
  如看守所需要提交附件1和2,会见律师可持附件1和2到南京律师远程会见中心审核盖章。
  联系人:毛钰如,联系电话:025-69851875。
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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