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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全力防控疫情做好生活生产资料供应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关于全力防控疫情做好生活生产资料供应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供销合作社,省供销集团: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疫情发生以来,全国总社相继下发了《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供销发明电字〔2020〕1号)和《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全力做好春耕农资供应工作有效防控疫情的通知》(供销农棉字〔2020〕7号),全面部署疫情防控和春耕农资供应工作。2月8日,省委副书记高广滨、副省长李悦分别就供销社当前保障农产品流通和全省备春耕农资供应工作做出了重要批示,要求全省供销社系统落实省委省政府“三保一统筹”要求,发挥流通优势,加强农副产品产销衔接,搞好生活必需品供应,确保春耕农业生产所需物资保障到位。为贯彻落实全国总社、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现就有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亲自指挥、亲自部署,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根本遵循。供销合作社是党和政府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城乡商品流通的重要力量,各级供销合作社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组织体系和经营服务网络优势,在保供应、稳物价、惠民生上有作为、作贡献。要积极响应和坚决听从习近平总书记号令,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国总社、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社工作安排,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支持。在全力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流通优势,切实加大对当前疫情防控所需生活生产资料供应,用实际行动诠释供销合作社是一支党和政府抓得住、用得上、靠得住的为农服务骨干力量。   二、努力做好城乡市场生活资料供应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组织本系统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经营企业拓宽货源渠道,加大采购力度,利用好区域电商平台,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健全和配送优势,开展粮油、蔬菜“线上下单、线下配送”服务,解决疫情防控期间居民外出买菜难问题,千方百计做好重点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的采购、供应工作;农产品批发市场要加强和生产基地、农民合作社农副产品的产销对接和调配,做到货源充足;城乡生鲜超市要强化对社区消费者粮油果蔬、肉禽蛋奶等重点农副产品的有效供给和配送;农村集贸市场和基层供销社要对地处偏远的农村地区,及时调配农村居民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和日用消费品,组织送货下乡,确保供应及时有效、不脱销断档。同时要配合有关部门,坚决取缔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加强供销社系统食品安全监控,杜绝假冒伪劣食品从供销社流通渠道进入市场,做到“不涨价、稳供应、保安全”。   三、全力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
  一是加强农资货源储备。各地供销合作社要充分发挥农资供应主渠道作用,主动适应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带来的需求变化,不断优化货源结构,千方百计满足农民用肥用药需求;农资经营企业要加强与生产企业的沟通协调,加快进货进度,充实基层门店,迎接销售旺季的到来。对主要和适销对路的化肥、农药品种,要加大采购力度,保证市场供应。同时要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协调化解企业在资金、运输及货源等方面的困难,发挥好保障春耕生产和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作用。
  二是保证农资商品质量。各地供销合作社、农资企业要进一步增强质量管理和品牌意识,严把进货质量关,加强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的打击力度,坚决杜绝假冒伪劣农资商品通过供销社渠道流入市场,确保放心农资供应。要组织好全省10家农资物联网试点企业的化肥农药生产,扩大产能,进一步完善农资质量追溯体系建设,满足今年备耕所需化肥农药供应。要深入推进“绿色农资”行动,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推动农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推进农资经营服务创新。
  三是维护农资价格稳定。各地供销合作社农资经营企业要充分发挥导向作用,严格遵守市场价格法律法规,明码标价经营,主动维护公平、公开的市场竞争秩序。要充分发挥经营网点多、覆盖面大、配送便捷的优势,带头稳定农资市场价格;在化肥供应旺季,要及时加大库存投放;做好应对预案,避免在疫情防控和备春耕生产期间主要农资品种价格快速上涨、市场大幅波动。
  四是强化农资市场监测。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农资经营企业要密切关注农资市场动态,加强市场调研,提高市场分析和研判能力。在疫情防控期间,可通过电话和网络调查方式,充分发挥“智慧农资”连锁网络的大数据优势,保持与基层经销商和农民消费者的交流联系,做好需求调查。加强对农资市场的动态监测,准确掌握春耕等重要节点的消费需求和市场变化,对市场运行中发现和反映的价格异常、货源偏紧等突出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同时,加强销售活动管控,在疫情防控期间不举办大型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止疫情传播。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充分认识全力防控疫情做好生活生产资料供应服务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督促基层社超市等服务网点尽快开门营业,供销社领办创办的农民合作社复工复产,及时了解掌握疫情期间生活资料及春耕农资供应中出现的苗头性、潜在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协调处理,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供销社汇报,力保生活资料供应及农资市场稳定。各市(州)、县(市、区)供销社要每十天向省社报送一次本系统农资储备、销售、价格及市场动态方面的信息,报送时间为每月1日、11日和21日(节假日顺延),报送截止日期至8月1日,首次报送时间为2月21日。
  联 系 人:邢劲松
  联系电话:0431-88977975
  电子邮箱:jlgxscltc@126.com
吉林省供销合作社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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