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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卫疾控函〔2014〕327号)


各区县卫生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分局,市各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正值霍乱、菌痢等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全国及全市近期相继发生以O139群为主的霍乱疫情,极大地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为进一步加强霍乱等肠道传染病防控和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市政府有关领导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控机制
  各地卫生计生、食药监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与宣传、教育、农业、公安、水利等部门联防联控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本地区肠道传染病流行和食品安全工作特点,精心安排,周密部署,不断巩固和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认真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切实做好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的肠道传染病防控工作。   二、加强健康教育,提高防护意识
  各区县各单位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全民卫生知识宣传,广泛普及科学防病知识,提高公众的防病意识。要发动全社会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清理卫生死角,清除暴露垃圾和污水坑塘,消除蚊蝇孳生地,做好改水改厕和粪便无害化处理,搞好家庭、居民区以及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环境卫生,切断肠道传染病传播途径。乡镇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做好轻症病例的随访工作,指导患者家庭和相关人员做好防护,普及肠道传染病防治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三、加强食品安全监管,防范食源性疾病发生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的监管监测,重点加强农贸批发市场生鲜食品、水产品的监管监测,加强对婚、寿宴等大型聚餐宴会活动的监督管理,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企业食品登记溯源制度。发生疑似食源性疾病事件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积极协助卫生计生部门对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处置工作。   四、加强疫情监测报告,依法调查科学处置
  全市各级医疗机构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或肠道门诊)建设,完善预检分诊制度,本着“逢泻必登、逢疑必检”的原则做好腹泻病人的登记、筛检和报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重点开展托幼机构、学校、流动人口聚居区、建筑工地、饮食服务从业人员的疫情监测,切实做好霍乱、手足口病及菌痢等肠道传染病可疑病例的病原学监测,相关区县要认真做好以海、水产品和养殖场所为重点的疾病(病原)监测工作。
  发现霍乱、菌痢等疑似肠道传染病病例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落实传染来源追踪、密切接触者管理及疫点、疫区的消毒处理等措施,有效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疫情一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当按照相关法规和预案,做好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五、完善医疗救治措施,加强传染病防控监督
  各地卫生计生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积极改善危重病人救治设备、设施条件。必要时,可指定医疗条件好、技术水平高的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救治机构,进行重点肠道传染病重症病例的集中收治,最大限度提高患者的救治成功率,降低病死率。切实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实施标准预防,做好病例的隔离治疗,科学掌握出院标准,防止疫情扩散。
  卫生监督机构要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和公共场所传染病防控措施及饮用水卫生管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尤其是学校和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巡查、缺勤登记、病例报告、消毒、环境卫生、个人卫生和健康教育等防控工作的执行情况监督,防止食源性、介水性传染病和学校群体性肠道传染病的暴发、流行,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向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   六、加强工作人员培训,做好技术物资准备
  各区县各单位要不断强化对医疗机构、疾控机构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医务人员诊断救治能力、疾控人员流行病学调查及实验室检测能力、食品药品和卫生监督执法管理能力;早安排、早部署,作好相关药品、试剂、消杀药械、个人防护等应急物资准备。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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