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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开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大厂回族自治县开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2013〕62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大厂回族自治县开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大厂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七月八日

  大厂回族自治县开展《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提高全县广大干部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推动全县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向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轨道迈进,经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在全县上下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暨贯彻落实《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正面引导的原则,充分发挥县“一报、两台、三网、百站”宣传阵地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地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使全县应急干部对《条例》内容认真学习、全面掌握、准确运用,切实提高依法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在全县广大群众中普及《条例》等应急法律法规和应急常识,进一步增强公众应急避险意识,为《条例》的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   二、宣传内容
  以《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立法背景、立法宗旨、主要内容和贯彻落实要求为重点宣传内容,同时要结合国家和省、市、县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和基层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及处置规程,对突发事件的种类、特点和危害,普及预防、避险的基本技能和自救、互救的应急知识等内容进行深入广泛宣传。   三、宣传形式
  (一)自主宣传。各乡镇、城区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和学校、企业、村街等基层单位,要采取设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
  (二)媒体宣传。各乡镇、城区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站等媒体,系统的对《条例》、应急常识,以及地震、防火、防汛救灾、恶劣天气灾害、传染病卫生事件等应急知识进行宣传介绍。
  (三)集中宣传。7月16日为集中宣传日,各乡镇、城区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组织进行集中宣传,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   四、活动安排
  (一)准备阶段(7月8日-7月11日)
  7月11日前,各乡镇、城区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各自工作实际,完成本部门本单位学习宣传《条例》实施方案的制定工作。
  (二)实施阶段(7月12日-7月18日)
  1、7月12日至7月18日每天黄金时段,在县电视台循环播放《河北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在大厂为人民服务网、京东新城网主页面显著位置开设应急管理宣教方面的知识、动漫、图片等链接并长期放置;在大厂新农民报上连续刊登《条例》及应急管理方面的知识。各乡镇、城区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及时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亮点进行总结,积极向县电视台、报社和网站投稿。
  2、7月16日为集中宣传日,县政府有关部门在县文化广场集中开展宣传活动,利用条幅、展览图片、现场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由县政府办公室、民政局、卫生局、住建局、安监局、水务局、气象局、环保局、交通局、食安办、地震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实施)
  3、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开展活动期间,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排查治理学校、医院、工厂、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公共场所的风险隐患,并及时检查修订完善防范处置预案,组织开展治理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各园区管委会、卫生局、公安局、民政局、安监局、环保局、教育局、交通局、消防大队等部门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7月19日-7月21日)
  7月22日前,各乡镇、城区街道、各园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特别是宣传活动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取得的成效和先进典型经验做法并将活动总结及相关影相资料报县政府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站在以人为本、服务发展的高度,把做好深入宣传《条例》工作作为维护群众利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广泛发动,深入宣传。县新闻单位和有关媒体要加大贯彻落实《条例》的宣传工作力度,确保宣传报道活动有序深入开展。要注重宣传群众关心的内容,发挥典型示范引导作用。要面向城乡基层,广泛发动群众,形成全面社会共同关心和积极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是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参与活动实施方案的研究制定并指导活动开展,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高本单位本部门干部依法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大厂率先成为环首都新的发展增长极、提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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