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百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来自武汉地区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的公告
- 制定机关: 百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 公布日期:2020.01.26
- 施行日期:2020.01.2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规范性文件
- 法规类别: 突发事件 疫情防控
百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关于对来自武汉地区人员进行健康监测的公告
为避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在百色区域范围传播,充分发挥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工作机制,将重点人群排查关口前移,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通知》,请广大市民将在辖区内发现的从湖北武汉来百色的人员和车辆信息,及时主动向所在社区居(村)委会或辖区县(市、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便于及时掌握有关信息,做好人员排查、健康监测和随访等工作。
同时,请来自武汉、湖北等地的人员主动报告和登记备案,并自觉居家(住所)进行医学观察14天。如出现发烧、咳嗽等流感样症状,请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感谢社会各界的支持和配合!
特此公告
百色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联防
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
联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