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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通报表扬疫情防控期间监狱戒毒单位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合肥市司法局关于通报表扬疫情防控期间监狱戒毒单位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合司通〔2020〕6号)


各县(市)区司法局,市义城监狱、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局属各事业单位、机关各处室: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干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司法厅的决策部署,坚持“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讲政治、讲忠诚、讲奉献,服从命令、敢打硬仗,不畏风险、冲锋在前,忠诚奉献、舍家忘我,全力以赴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以实际行动彰显了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的使命担当,维护了社会大局安全稳定。
  为表扬先进、鼓舞士气,进一步凝聚团结一心、共克时艰的强大力量,市局决定对合肥市义城监狱监管区等4个集体和金长俊等13名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昂扬斗志,再接再厉,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继续发挥积极作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广大司法行政干警要向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学习,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践检验,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众志成城,同心协力,筑牢防控疫情的铜墙铁壁,坚决打贏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为抗击疫情防控大局做出新贡献。
  附件: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合肥市司法局
2020年3月2日

  附件
通报表扬的集体和个人名单


  一、通报表扬集体(4个)
  1.市义城监狱监管区
  2.市义城监狱三监区
  3.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
  4.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康复大队   二、通报表扬个人(13名)
  1. 金长俊  市义城监狱教育改造科科长
  2. 蔡 彧  市义城监狱入监区一级警员
  3. 焦 健  市义城监狱三监区一级警员
  4. 龚 敬  市义城监狱一监区副教导员
  5. 王发新  市义城监狱一监区副监区长
  6. 胡昌林  市义城监狱医院副院长
  7. 陈景礼  市义城监狱四监区一级警员
  8. 徐文莹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入所队副大队长
  9. 王 磊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教育科副科长
  10.胡 骏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大队长
  11.何 俊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医疗康复大队一级警员
  12.薛中马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一大队一级警员
  13.廖德长  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二大队副教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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