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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

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青岛市委组织部、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教育局、青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青岛市医疗保障局、青岛市民营经济发展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
(青人社发[2020]4号 2020年2月10日)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就业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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