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欠薪案件处理工作减少人员聚集的倡议书
- 制定机关: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公布日期:2020.02.10
- 施行日期:2020.02.10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劳动争议 疫情防控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欠薪案件处理工作减少人员聚集的倡议书
广大来藏务工的朋友们:
衷心感谢您积极参与西藏建设发展所做的贡献!应对严峻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西藏自治区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并推动各项工作有力有序落实。
对防控措施的理解和配合就是对共同战“疫”的最大支持。如果您目前在有疫情发生的地区,请您留在所在地,落实好当地疫情防控措施,暂不要来藏。因我区地处高原、高寒缺氧,医疗救治条件及资源有限,呼吸道疾病治疗难度大,患病后死亡风险较高。当前正处于冬春交替、含氧量最低时期,一旦疫情传播,必将对各族干部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难以想象的危害。如果您已经到达西藏,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的社区(村)及相关单位报告,并按规定进行14天隔离及体温检测和观察,落实好勤洗手、带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同时积极与所在企业沟通,采取灵活工作方式,尽最大可能减少人员聚集。如果您有权益需要维护,可拨打0891-12333劳动保障咨询热线电话和劳动保障监察局维权热线0891-6842285进行维权。您不用担心,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代理人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参加仲裁审理活动的,可以向仲裁委申请延期,经仲裁委审查后可予以准许。因受疫情影响当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机构在案件审理中严格落实《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视为仲裁时效终止情形。从终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广大来藏务工的朋友们,让我们坚定信心、齐心协力、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阻击战,同时,我们依法保护您的合法权益。最后,祝大家平安健康,扎西德勒!
西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2月10日
2020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