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配合做好物业管理区域新冠肺炎疫情精准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建设和水务局,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蔓延,新冠病毒出现新的变异,国内多地相继发现本土确诊病例,我市也出现了境外输入关联无症状感染者。近期,市委、市政府对如何开展疫情精准防控进行部署,期间,我市各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开展了物业管理区域的防控工作,在为城市末梢的疫情防控工作作出贡献的同时,体现出了各企业高度的社会责任心和使命感。但是,经市、区住建部门巡查抽查以及据个别市民反映,部分物业管理区域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存在着走过场、不注重效果等问题。为了扎实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防疫情传播,现按《深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防控组关于更加精准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严格做好物业管理区域的围合管理及出入值守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市防控办社区小区组印发的《关于加强疫情应急处置期间社区小区围合管理的指引》(详见附件1),严格实行物业管理区域的围合式管理,合理设置出入口;出入口坚持24小时值守和“ 一问二测三查验四安置”的工作步骤并提醒出入人员戴口罩;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登记工作;对于体温超过警戒温度的,提醒其尽快到医院发热门诊就医。 加强环境清洁、卫生消杀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物业管理区域环境清洁消杀工作: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共有部位的卫生清洁,如楼栋大堂、走廊、地下停车场、楼梯间等;加强垃圾收运点、环卫工具房、公厕、建筑死角等区域消杀工作,避免蚊虫等“四害”的滋生;做好人员密集场所和厢式电梯等封闭空间的清洁消毒工作;如遇紧急情况,配合疫情防控部门开展区域内的专业消杀。 强化从业人员防护工作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一如既往地开展从业人员的卫生健康和疫情防控常识教育;继续要求工作人员加强个人防护工作,在清洁作业过程中注意卫生,戴好防护口罩,作业后勤洗手、勤消毒;继续加强员工宿舍、办公场所管理,室内场所保持通风,并定期对环境进行清洁消毒;减少企业内的各类人员聚集活动,继续推行云开会、云交流;提醒员工实时关注我市关于人员流动管控措施,遵守离深、返深最新规定并准确出示核酸检测结果和个人行程。 全力配合做好联防联控
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求,配合街道、社区落实各类防控措施,包括物业管理区域情况排查、住户核酸检测和疫苗注射时的组织协调和秩序维护等;配合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公众宣传教育力度,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电子屏、公告栏、微信群等多种途径开展防疫宣传,共同营造防疫抗疫齐参与的良好氛围。疫情防控的相关主题宣传画、宣传短片可以登录“广东文明网”首页“广东省公益作品广告库”下载。 加强沟通联系及巡查督促
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区域,特别是住宅小区发生疫情防控紧急情况时,在向街道、社区报告的同时,应及时向区住房建设部门报告;工作过程中如遇困难,可以向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反映。各区住房建设部门应按照区防疫指挥机构的统一部署,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防控职责,引导企业参与社区防控,积极参与物业管理区域疫情防控检查、督导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强疫情应急处置期间社区小区围合管理的指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1年6月8日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