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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支持企业外来员工留“嘉”过年十六条政策意见》的通知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湖区支持企业外来员工留“嘉”过年十六条政策意见》的通知
(南政办发〔2022〕1号)


嘉兴南湖高新区、湘家荡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政府各部门、市直南湖各单位:
  《南湖区支持企业外来员工留“嘉”过年十六条政策意见》,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月6日

南湖区支持企业外来员工留“嘉”过年十六条政策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统筹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稳岗稳企和节后复工复产工作,助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开门稳、开门红”,特制定本政策意见。
  一、鼓励留人留岗
  1.稳岗连续生产补贴。
  (1)对2021年新上规的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产值较2021年最高季产值有增量的,产值每增加1000万元,给予企业奖励2万元,每家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对2021年产值超过1亿元的工业企业,2022年一季度工业产值不低于上年一季度且增速高于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平均增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同比增速高于全区规上工业产值平均增速基础上再每增加10%的奖励5万元,依次类推,每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以上均市区联动予以补助,该条款如与市里新出政策不一致的以市级政策为准)。
  鼓励投资亿元以上在建项目春节期间不停工,组织连续建设。对2022年一季度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项目实施单位5万元一次性补助。
  (2)对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不低于行业平均营收增速,且不低于上年度营业收入平均值的限上零售业、住宿餐饮业、文化旅游业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规上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企业2021年度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上给予5万元、营业收入3000万元以下(含)的给予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牵头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财政局、区统计局、各镇(街道、园区)〕   2.留岗补贴。对2022年1月30日至2022年2月15日期间,在我区规上工业企业、规限上服务业企业、重大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和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农业经营主体一线生产岗位坚持工作的非我市户籍员工给予专项消费券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人,并由企业负责集中申报。消费券使用范围为南湖区规限上餐饮、超市、百货、文化、酒店等领域。发动区内各商超、餐饮单位、文化企业、工厂店、特色农产品经营户等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打折促销活动。鼓励春节生产企业采取发放“留岗红包”、保障住宿、改善就餐条件等措施,保障外来员工春节期间坚守岗位。〔牵头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园区)〕   3.环卫保洁人员补助。对春节期间留“嘉”过年,在我区从事城乡环境卫生保洁工作(城市道路保洁和城乡“四位一体”保洁)的非我市户籍员工按200元/人的进行消费券补助。〔牵头单位:区住建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4.居住证加分。2022年1月15日至2022年2月15日(初八)期间,对我区春节期间留“嘉”过年的所有企业外来员工且符合积分入学、租房补助申请条件的,在2022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租房补助申请时,给予申请人原始积分基础上一次性加5分。〔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人力社保局、各镇(街道、园区)〕   5.丰富留“嘉”员工子女假期学习生活。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农村文化礼堂、社区文化家园和乡村学校少年宫等,组织志愿者就近举办各类形式多样的活动。〔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总工会、区教育体育局;配合单位:区妇联、团区委,各(街道、园区)〕   6.加大留“嘉”过年员工生活保障。积极发出留“嘉”倡议书、慰问信,春节期间,让留“嘉”员工倍感“嘉”的温暖。2022年1月30日至2月15日期间,各镇(街道、园区)、区级机关有关部门要根据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指导企业组织留“嘉”外来员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旅游活动;区内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及部分景区等文化旅游资源免费对外开放;全区主要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正常业,确保供应充足,价格合理。〔牵头单位:区文旅局;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总工会、各镇(街道、园区)〕   7.加强疫情防控和医疗保障服务。制定春节期间疫情防控预案,指导企业按照减少人员流动、减少旅途风险、减少人员聚集、加强个人防护等原则,扎实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春节期间全区基层医疗单位,对外来员工提供免费测血压、免费义诊等线上线下多渠道健康服务。2022年1月30日至2月15日,在南湖区企业就业的来“嘉”返“嘉”人员,到南湖区中心医院东部或东栅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享受一次免费核酸检测。〔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8.赠送留“嘉”员工春节流量红包。鼓励各通信运营商开展优惠购机、亲情套餐等优惠活动,引导员工以网上拜年、电话拜年的方式向亲友传递祝福。春节期间,南湖区留“嘉”员工可领取20/40G全国流量,新办号码/套餐享话费、流量、语音、宽带等优惠服务,充话费送话费/年货礼包等活动。企业客户可帮助留嘉过年员工申请团购宽带、宽带电视、大流量卡政策及5G手机团购优惠。〔牵头单位:区经信商务局;配合单位:各通信运营商、各镇(街道、园区)〕
  二、引导早日返岗   9.自驾返岗补助。2022年2月8日前,嘉兴市外员工自行到我区用工企业返岗就业的,按照户籍地给予市外省内200元/人、华东地区500元/人、华东以外地区800元/人的交通补助券。鼓励企业为返岗员工全额报销往返路费。〔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街道、园区)〕   10.包车补贴。2022年2月8日前,对我区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租用(含合租)大巴车跨省“点对点”组织外来员工返岗(10人及以上),给予包车费用50%补贴,每家企业最高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经信商务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各镇(街道、园区)〕
  三、扶持稳工稳产   11.企业招工补贴。企业招用首次来嘉兴就业的新员工(以缴纳社会保险为准,下同),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招工补贴。〔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2.劳务合作补助。强化与劳务输出大省对接,鼓励有关部门和镇(街道)与对接点签订劳务合作协议,对介绍20人以上(含)省外人员首次来嘉兴就业,与南湖区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南湖区提供劳务,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的主体(包括行业协会、社区、村、劳务合作站及其他各类组织)给予200元/人的一次性补助,每个主体年度累计不超过10万元。〔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3.用工服务保障。拓宽招聘渠道,以“线上+线下”双线融合模式,通过 “需求+供给”数据双精准匹配,用好余缺调剂的灵活用工模式,为企业春节生产提供充沛的劳动力供给,实现外来务工者“春节不返乡、就业有保障”。〔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4.支持企业降低成本。延长阶段性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政策至2022年4月30日。落实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对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申请稳岗返还的,依据有关规定执行。进一步推进减费降税,全面落实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按规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牵头单位:区税务局,配合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园区)〕   15.合理安排调休。鼓励企业营造关心关爱外来员工的良好氛围,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错峰放假或调休,打好弹性轮休“补丁”,指导企业稳定劳动关系,不裁员、少裁员。〔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各镇(街道、园区)〕   16.保障员工权益。春节假期开通12351职工服务热线,为全区企业和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全面开展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落实春节期间实体化办公制度,加强纠纷处置和隐患排查,确保春节前欠薪问题动态“两清零”,确保员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牵头单位:区人力社保局;配合单位:区总工会、各镇(街道、园区)〕
  本意见适用于全区各企业(工业企业绩效综合评价为D类的除外);如当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未出,则参照上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本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4月30日。具体政策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没明确的均从2022年1月1日起计算。
  本意见所涉及的政策与上级文件不一致的,相关条款享受对象有交叉的,按就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涉及的各类资金按现行财政体制执行。
  本意见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会同各牵头部门解释,具体实施细则由各牵头部门制定。各镇、街道负责辖区内企业材料的受理、初审、上报。
  各单位在组织开展各类活动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做好各项防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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