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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0年清明节祭扫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民政局,雄安新区公共服务局:
  3月23日下午,民政部组织召开2020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党组书记、部长李纪恒就实事求是、因地制宜、科学精准、安全有序做好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工作提出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指导推动市县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机构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温度、更加安全的祭扫服务,现就进一步做好全省清明节祭扫管理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在广泛深入宣传上持续加力。市县民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当地融媒体管理、通讯管理等部门,通过电台、电视台滚动播报、微信公众号推送、手机短信群发等多种形式,持续宣传今年清明祭扫政策,尽量扩大社会知晓面,引导群众从倚重实物实地祭扫转变到传承慎终追远的优秀文化上来。   二、在创新服务方式上持续加力。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提前与丧属取得联系,告知暂停祭扫服务安排,取得丧属的理解和配合;要广泛依托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二维码等,搭建网上祭扫平台,满足群众互联网祭祀需求;要为有需要的丧属提供代理祭扫服务,推出清扫墓碑、摆放鲜花、代写纪念卡、代系黄丝带等服务项目,并通过图片、视频、直播等方式及时向丧属反馈。   三、在确保安全有序上持续加力。各级民政部门要主动作为,推动当地党委、政府把清明节祭扫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统一指挥、统筹谋划,强化部门协同,开展督导检查。要切实落实民政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加强对未经许可公墓的监管,严防私开口子、放任祭扫;要建立健全相关部门通力合作的工作机制,一旦发生因宣传不到位、群众不理解等引起的祭扫纠纷,及时妥善化解;要压紧压实殡葬服务机构主体责任,把疫情防控、祭扫服务、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力确保清明节祭扫安全。
河北省民政厅
2020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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