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加强全市文化娱乐场所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长春市文化局关于加强全市文化娱乐场所非典型肺炎预防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文体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防治非典型肺炎工作的有关要求,从即日起,全市各文化娱乐场所要按要求,统一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预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文化娱乐场所必须备有预防非典型肺炎的药具和器材,坚持每天对场内进行全面彻底消毒,经常保持空气流通;为消费者提供洗手和消毒的设施;   二、各娱乐场所要广泛开展疫病预防的科普宣传,使每个工作人员和消费者都了解此病的特征和预防方法;各文化娱乐场所尽量缩短营业时间,减少群众聚集场所感染疫病机会;   三、对市内所有“网吧”一律取消语音聊天项目,坚持上网实名登记制度,必须对所有电脑做到“上一次网,消一次毒”;   四、从即日起,凡在居民楼内开设的通风条件差、卫生环境乱的“网吧”立即停业整顿。全市各类“网吧”严禁超时经营,对存在有传播疫病可能的“网吧”,予以停业整顿;   五、鉴于目前“非典型肺炎”疫情形势,从即日起,全市所有录像放映厅一律暂时停止营业;   六、各县(市)区文化市场管理稽查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检查力度,对违反上述规定,干扰防止疫情传播的行为给予严肃查处,严重的除吊销“文化经营许可证”外,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OO三年四月二十一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