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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1〕11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九月一日

  宝鸡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十二五”期间陕西省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宝鸡市“十二五”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规划》。
  一、应急体系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一)应急体系建设取得的成绩
  “十一五”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取得长足发展。一是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并印发了《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8件专项应急预案、48件部门应急预案;12个县区全部印发了总体应急预案和大部分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全市企业、学校、社区等基层单位大部分已编制了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应急演练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二是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加强。初步形成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初步建立了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相继成立了宝鸡市应急委员会和宝鸡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并在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枢纽作用;进一步强化了各专业应急机构的应急指挥与协调职能;各县区成立了应急管理领导机构,部分县区成立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三是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已基本形成了以应急救援支队和各专业应急队伍为基本力量,以企事业单位专兼职队伍及基层群众自愿者组织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组建了市应急管理专家库,聘请了12名在宝鸡各领域拔尖的应急管理专家,为市政府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四是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明显加强。按照全省基层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和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要求,积极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深入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活动。截止目前,已涌现了一大批省、市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并开始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发挥着辐射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基层预防和先期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不断提高。五是及时有效地处置了各类突发事件。妥善处置了2008年年初的冰雪灾害、“5·12”地震灾害,2009年甲型H1N1流感疫情、凤翔铅污染事件,2010年7月份的强降雨引发的洪水滑坡灾害等多起突发事件,锻炼了干部队伍,积累了工作经验。
  (二)存在的薄弱环节
  一是应急管理体制不完善。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急管理机构不够完善,职责不够明确,难以有效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职能,也难以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运转枢纽作用。政府应急管理机构与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关系尚待进一步理顺,职能划分有待进一步明确。
  二是应急管理机制不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防与处置之间的衔接不够紧密;多方协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时,人员、信息、资源等难以快速集成;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与日常应急管理存在脱节现象,应急管理能力有待提高、经验尚需积累,亟需建立规范、协调、有序的长效机制。
  三是专业应急队伍力量薄弱。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和装备数量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大型和特种装备缺乏;专业培训演练基础条件欠缺,与实战需要存在较大差距;快速拉动和协同能力较差,现场处置能力尤其是第一时间对遇险人员的搜救能力亟待增强,志愿者等社会应急力量组织薄弱。
  四是应急物资和紧急运输的保障能力有待提高。现有应急物资缺乏统筹管理,紧急生产、采购、征收、征用、调拨和配送机制尚未形成;存储设施不足,布局不尽合理,储备方式单一,物资数量偏少,品种不全,一些关键性物资的储备处于空白,第一时间保障能力较弱;储备物资更新、替换、补偿政策不健全;紧急运输综合协调、保障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
  五是监测预警和信息指挥系统建设滞后。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底数不清,一些领域监测预警系统的布点密度不够,监测手段相对落后,综合预警和科学决策能力亟需加强。现有各级和有关部门应急信息指挥系统之间建设技术标准不统一,现场处置中部门之间存在通信障碍,难以实现信息共享,指挥协调不畅。
  六是宣传教育和社会参与不够。应急科普宣教相对滞后,社会公众危机意识不强,自救、互救能力较低,亟待加强应急知识、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建立公共沟通机制。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救助队伍和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参与突发公共事件预防和处置机制尚不健全。
  (三)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期间是宝鸡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实现率先发展的关键期,也是应急管理工作实现大发展的重要时期。随着全球气候变化、经济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加快,宝鸡市的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挑战愈加严峻。
  自然灾害方面。我市地处关中西部,辖区地跨秦岭、关山、千山三大山系,地势南、西、北三面环山,处在南北气候的分界线上,特殊的地理位置决定了我市是一个自然灾害多发区,灾害种类以干旱、暴雨、冰雹、雷电、低温冷害、大风、大雾和沙尘等为主。近年来,极端气候事件明显增多,渭河流域暴雨洪涝灾害呈上升趋势。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发生频繁,是目前造成人员伤亡最多的灾害之一。暴雨洪涝灾害天气频繁发生,给工农业生产、交通运输、人民群众生活和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严重危害。我市历史上曾发生过破坏性地震,近几年小震活动频次增高。我市森林资源丰富,林木覆盖率高,是森林火灾多发、易发地区,特别是随着林区植被和地被物的增加,林区可燃物增多,森林防火任务日趋繁重。有害生物对局部地区农林业生产和生态环境造成的危害加重。
  事故灾难方面。生产安全基础薄弱,形势依然严峻。生产安全事故频发,重特大事故未得到根本遏制。矿山事故、危险化学品事故形势严峻。交通运输迅猛发展,交通事故起数与死亡人数仍居高不下。社会防控火灾能力较低,火灾事故仍处在多发的高风险时期。城市生命线工程日趋复杂,事故预防与处置难度加大。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隐患仍然较多。建立长效机制,实现安全状况的根本好转,是我市生产安全工作面临的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公共卫生事件方面。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不确定性增大。鼠疫、霍乱等重大法定传染病暴发流行风险增加,新发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疾病不时出现,传染病传入和传出的机率增大。突发动物疫情在未来一段时期仍存在复发、多发的可能性,尤其是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的原因复杂、感染途径不明确且病毒存在变异不确定性,不仅加大了防控难度,也存在爆发的危险。食物中毒、职业中毒和其他中毒事件成因复杂,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社会安全事件方面。由于当前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摩擦和冲突错综复杂。刑事案件总量在高位徘徊,严重暴力刑事犯罪案件时有发生。群体性事件数量上升,群体访、越级访、重复访增多。涉外突发事件引发原因错综复杂,处理难度增加。金融突发事件整体呈平稳下降趋势,但影响金融稳定与经济安全的因素仍然较多,重大经济犯罪屡有发生,处置不当易演变成系统性金融风险。受国际恐怖主义日趋活跃的影响,恐怖活动对我市构成的现实威胁依然存在。能源安全问题日益突出,粮食安全面临新的挑战,若有不慎,极易影响经济社会发展。   二、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建设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立足市情、实事求是,以“一案三制”建设为主体,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为重点,努力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预防、处置、救援、善后等环节紧密衔接的高效、务实的应急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突发事件应对、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保障。
  (二)建设原则
  ──以人为本,服务全局。坚持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坚持服务于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于全市和谐稳定的发展大局,为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兼顾近期发展与社会长治久安,注重条块与点面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软件建设与硬件建设相结合,合理布局应急资源,加强规划衔接,最大限度发挥规划效益。
  ──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挖掘潜力,提高效率,避免条块分割、各自为政、重复建设,实现各县(区)和各行业信息、队伍、装备、物资等方面的有机整合,提高综合应急能力。
  ──分级负责、分步实施。按事权财权,合理划分全市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根据现实需要和实际能力确定建设项目,科学安排建设进度,分步骤稳步推进,确保应急体系建设顺利实施。
  ──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强化社会参与,引入市场机制,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先进适用、标准规范。采用国内外成熟技术,兼顾先进性和适用性,确保应急体系高效、可靠运行。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标准化体系,实现应急体系建设与运行的规范化。
  (三)建设目标
  到2015年,基本形成统一指挥、结构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应急管理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高,与宝鸡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基本满足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的需要。   三、主要建设任务
  (一)应急平台体系建设
  建设以市应急指挥平台为核心,以县(区)应急平台和市级部门应急系统为节点,依托电子政务网络,完成纵向对接和横向连通,整合各类应急资源,达到信息共享,实现统一指挥调度和应急指挥平台。形成完整、统一、高效的应急管理信息与指挥体系,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指挥能力。加快推进市、县、乡(镇)三级应急移动平台建设,构建应急移动平台网络。2015年,完成市县两级综合应急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公安、民政、安监、卫生、水利、环保、国土、气象、地震、交通、住建、农业、林业等部门专业应急平台系统,发挥部门应急信息及指挥系统的功能。依托市级相关部门,建设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市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中心及防震减灾、森林防火等应急指挥系统。
  完善公安、民政、水利、卫生、林业、气象等部门应急通信系统,提高应急状态下的信息沟通能力。市水利局建设防汛抗旱指挥部和流域的应急机动通信系统。完善水库语音数据和图象综合业务传输系统,实现有效备份。建立山洪灾害重点易发区预警通信系统,提高水情、雨情、旱情等信息传输能力。市农业、畜牧、林业等部门完善重大病虫害、动物疫病、森林火灾信息通信系统,实现灾情、疫情、火情等信息数字化网络传输。市卫生局建设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不明原因疾病、中毒等现场卫生应急专用通信系统,实现信息无障碍传输。
  (二)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加强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和管理工作,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和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动态化的应急预案体系,切实发挥应急预案在预防和应对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作用。
  进一步完善市级应急预案,加强县乡应急预案建设,切实提高应急预案的系统性、科学性、针对性和操作性,推动预案建设向社区、乡村、企业、学校等基层单位和重点部位延伸。加强预案的协同管理,明确操作规程,制订操作手册,建立预案修订、备案、评审、更新等制度。完成市、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主要专项预案的新一轮编制修订工作,进一步实现应急预案的全覆盖和数字化。制订演练管理办法,编制演练计划,创新应急演练方式,建立演练评估机制。十二五期间,市级专项应急预案都要完成一次演练。
  (三)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整合现有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全面提升全市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能力。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机制,全面调查各类风险隐患,建立和完善各类风险隐患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加强重点领域监测预警系统建设,逐步完善覆盖全市及县区的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网络。建立突发公共事件综合预警系统,提高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监测预警和综合分析能力。
  排查各类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建立和完善风险隐患数据库。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地段隐患排查,及时更新完善隐患数据库,实现隐患动态管理。完成河流重点堤防及大中型水库的洪水风险与小型水库病险隐患调查。加强森林风险隐患调查,建立火险隐患数据库,编制森林火险区域分布图。建立和完善事故灾难风险隐患数据库。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金属非金属矿山、尾矿库等重大危险源调查与评估分级工作,建立基于GIS的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和远程监控系统。开展环境污染源基本情况调查,建立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污染物和环境敏感资源的档案库,编制有毒、有害、放射性危险品分布图。开展突发公共卫生风险隐患排查,建立全市传染病菌、毒种、放射源、餐具出租户等管理数据,建设重点放射源监控系统。完成关键基础设施、重要防护目标、群发性事件高发地区等社会案例隐患调查,建立社会安全隐患数据库。
  建立市级涉灾部门信息共享平台,依托市气象局建设市级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提高洪涝、干旱、滑坡、泥石流的监测预警预报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扩充完善气象、水文、防汛、地质灾害等监测网点,依托区域天气监测网络,加强山洪监测预警建设,动态掌握全市雨情、水情、旱情等信息。构建精细化天气预报服务及预警系统、城市气象灾害预报系统、突发事件及灾害性天气应急气象服务保障系统。建立铁路和重要干线公路气象灾害预报系统和信息发布系统。
  建立完善重点水利水电工程、高压输变电工程、高速公路、大型桥梁和隧道、通信枢纽、支付清算系统等关键基础设施的实时监测监控系统,提高设施抗风险能力。逐步完善全市森林火险预测预报、林火信息指挥、林火瞭望监测和防火阻隔系统建设,加强扑火机具装备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市非煤矿山装备数字化监测监控系统,建立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天然气和剧毒溶剂等危险化学品储存及运输企业的实时监控系统。加强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生产和储运等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逐步完成安全监控系统建设。加强对林业有害生物、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的监测预报和防控能力建设。加强对冯家山水库、清姜河等重点水域实行水质安全预警监测,逐步建立健全饮用水源安全预警制度。加快解决农村群众饮水安全问题。
  强化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网络系统,健全完善乡镇卫生院、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基层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直报系统。健全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中毒、动植物疫情、植物病虫害、食品药品安全和意外辐射等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健全县乡村动植物防疫体系,发挥县乡畜牧兽医部门、植保部门的职能作用,提高动植物疫情监测能力。加强动植物引入品种的检疫力度,严防有害生物进入我市。建立健全食品和药品安全监测网络,实行食品和药品安全监测报告制度。
  根据政府综合应急平台建设的需要,依托政府电子政务网络和其他网络资源,整合各领域预测预警信息,建成政府突发事件综合预警系统,实现各领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汇总、分析和研判。建立自然灾害预测预警综合系统,实现对暴雨、洪涝、旱灾、地质灾害、森林火灾、沙尘暴、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预警;建立完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烟花爆竹、突发环境事件等重大、特大事故灾难预警系统;建立市场价格波动、粮食安全等预警系统;建立各类社会安全事件情报信息汇总、研判机制,实现各政府部门之间预警信息共享。
  建立与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间的信息传输,完善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重点加强偏远高风险地区广播、电视、警报器、宣传车、网络、手机短信等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由市广电局牵头,在我市易发灾害的山区自然村和城市社区建设应急广播网;建设移动应急广播系统,在突发事件现场实现信息采集、处理和制播。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合作,实现各类突发公共事件预警预报、现场实况、灾难救助、应急知识普及教育等信息的实时报道。
  (四)应急队伍体系建设
  全面加强全市各级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落实机构和编制,配齐工作人员,保障应急管理经费,加大应急管理专项经费和工作经费的投入,充分发挥应急管理机构的职能作用。理顺市应急办与市级部门及专项指挥机构的关系,加强公安、民政、卫生、安监等专项应急预案牵头部门的组织机构建设,夯实应急管理职能。加强县(区)、镇(街道)等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全面落实编制、人员和经费,明确应急管理职责。2011年,完成县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建设;“十二五”末形成市、县、乡(镇)三级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同时充分发挥学校、企业、社区及乡村等基层单位在应急管理中的作用,明确单位和负责人在应急管理中的职责,确定专(兼)职的工作人员,负责宣传、信息收集、报送等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应急管理组织体系。
  建设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的应急救援队伍,全面提高应急救援队伍的处置能力。建立以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为骨干、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支撑、各类基层应急救援队伍为补充的多层次全方位应急救援体系。依托公安消防队伍建立市级和区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完善提高防汛抢险、交通事故救援、道路运输抢险、矿山救援、医疗救护、市政公用、地震救援、电力抢险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补充更新专业队伍技术装备,积极开展应急救援队伍综合演练和专项演练,提高应急演练成效。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大力发展规范志愿者应急救援队伍。加强与驻军、武警的联系,建立与驻军、武警、民兵的应急联动机制。建立全市统一指挥、协调联动、快速反应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加强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市应急办负责市级应急专家库的建立、补充、管理等工作。各县区、市级有关部门开展专家信息收集、分类、建档工作,建立相应数据库,逐步完善专家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分级分类、覆盖全面的应急专家资源信息网络。完善专家参与应急工作的机制,开展专家会商、研判、培训和演练等活动。发挥专家的咨询与辅助决策作用,提高科学处置水平。
  (五)应急物资及运输保障能力建设
  合理规划布局应急物资储备,整合实物储备资源,调整储备物资种类和数量,重点建设市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实现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提高物资统一调配能力。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科学规划、统一建设、平时分开管理、战时统一调度的应急物资储备保障体系。重点健全完善抢险救灾、生活救助、医药卫生、防汛抗旱、森林灭火、公安消防、地震救援等类型重要应急物资及专业应急队伍装备的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体系。有针对性地加大重要应急物资储备,建立应急物资紧急生产、采购、征用制度。由市发改委牵头负责全市应急物资储备的统筹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应急物资、装备的生产、储备、紧急供应等具体管理工作。结合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的实施,建设全市应急物资监测网络和预警体系,实现各类应急物资综合信息动态管理和资源共享。
  强化自然灾害应急物资储备。建成市救灾物资储备仓库,新建11个县区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增强我市救灾物资储备能力,提高灾害救助水平。加强河流重点防汛物资储备仓库建设,增加储备库容,扩大储备量,防汛储备库同时应存储必要的抗旱物资。市级新建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县区建设14个防火储备库。增加粮油储备,建设应急成品粮油库。强化事故灾难应急物资储备。针对各类矿山、危险化学品事故,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配合省上在我市建设综合性区域环境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强化公共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针对生物、化学、核辐射污染和自然灾害事件处置需要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建立市级重大动物疫情和植物病虫害应急防控物资储备制度,完善市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物资储备。强化公安应急物资储备。扩建市级库、12个县区库。加强市级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建设,建立县区区域性消防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
  完善应急交通运输保障机制。由市交通局牵头,市发改委、市交警支队和铁路部门等单位参加,组成突发公共事件紧急交通运输综合管理机构,行使紧急状态下指挥调度职责。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补偿机制和紧急通行绿色通道制度。加强军地协作,建立交通战备保障与应急交通保障间的统筹协调机制,保障紧急状态下,重点基础设施、重大危险源、应急物资和生命抢救和快速通达能力。建立紧急运输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公路、铁路交通运输紧急调度机制。建立交通运输线路的综合治理机制。加强运输薄弱环节改造,增大运输线路运能运力、通达里程和通达区域。落实主要运输线路智能监测、预警、疏导、清障、修复措施,加强对重点线路、站点、桥梁、隧道监控力度。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期间,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以抢险第一的原则加强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提高紧急运输保障能力,
  (六)恢复重建能力建设
  加强水、电、气、交通和通讯等城市生命线工程恢复能力建设,及时开展破坏情况调查和快速抢修。加强废弃物、污染物清理和无害化处理能力建设,配备必要的工程装备与移动式无害化处理设备。增强城乡建筑抗震、防火等抗灾能力,高层建筑重点解决消防安全、幕墙安全等问题,党政机关、重要单位按要求配备备用电源,在农村推广安全适用的住房建造和加固技术,提高抗灾能力。
  建立健全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灾核灾机制和灾情评估机制,建立灾情评估标准体系,规范灾情评估程序、内容和方法等。依托有关部门和科研机构,加强灾情评估和重建规划能力建设,进行中小学校、民房住宅现实和潜在损失(损害)普查评估,开展地震、水旱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突发环境事件、核事故、重大传染病疫情、动物疫情等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后重建统一规划、分步实施工作。全面落实恢复重建项目管理制度和恢复重建资金监管机制。
  按照有关规划和相关标准,开展应急避难场所、人口疏散地域(基地)和紧急疏散通道建设,按社区人口密度和发展趋势预留足够的应急避难空旷地,选择在城市广场、市区公园、成块绿地、学校操场和体育运动场等空间面积较大的处所拓展应急避难功能,增建必要救灾设施,储备一定数量的应急器材和物资。合理布局各个场所的紧急疏散路径,规范紧急疏散通道建设标准,设立疏散指向标识。每个县城至少建成1个应急避难场所,满足30%以上城镇人口应急避险需求。
  (七)应急科普宣教和培训体系建设
  积极构建各级各类宣传教育平台,形成政府、社区、农村、企业、学校有机结合的安全宣传教育体系。编发形式多样的公共安全知识读物,建设应急管理宣传教育网站,开展公共安全主题宣传日(周、月)活动。加强学生应急安全知识教育,把公共安全知识纳入大、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学内容,并充分利用少年宫、科技馆、文化馆等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发挥各部门现有的教育培训机构作用,为从业人员提供安全培训。社区、农村等基层组织充分利用宣传栏、讲座、科普展览等形式,开展面向公众的宣传教育活动。企业要结合自身特点,对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各级各类媒体加强对应急知识的宣传普及,在有关栏目、节目中刊播应急知识。
  建立各级应急管理机构、政府相关部门与媒体的联系机制,及时向公众发布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公众心理干预机制、舆情收集和分析反馈机制,注意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正确引导舆情,动员全社会共同应对危机。
  加强专业培训与演练基地建设,逐步形成覆盖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培训与演练体系。新建宝鸡市综合减灾与公共安全科普教育基地,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全民尤其是青少年的公共安全意识和素养。依托市行政学院,建成全市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开展全市各级应急管理干部的应急知识和技能培训,全面提升应急管理队伍人员素质。
  (八)基层应急能力建设
  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应急管理工作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进一步推广以“四进”、“五有”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基层单位全面实现有组织机构、有应急预案、有应急队伍、有应急保障、有科普宣教,不断扩大基层单位覆盖面,到2015年基本实现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全覆盖。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建设活动,到“十二五”末,各级基层应急管理示范点占基层单位的20%以上,并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全面提升我市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努力夯实基层应急基础设施。在城市、小城镇、学校、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和移民搬迁过程中,科学规划、统筹安排、合理布局,避让隐患区域,提高设防标准。加快建设消防、避难场所、医疗救护等公共安全基础设施,提高基层防灾抗灾能力。   四、重点建设项目
  “十二五”期间,在整合现有应急资源的基础上,重点规划了6个方面的建设任务,作为本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初步匡算,这些重点建设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2120万元。
  (一)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1.市应急指挥平台体系建设。 2012年,完成市级应急平台建设及市级移动平台,实现与省政府应急平台对接,配合省政府应急办安装应急管理软件系统,实现应急值守、信息汇总、事态跟踪、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功能。2015年,完成县区级应急平台及移动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
  2.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全市各专业救援队的培训、演练指导,以及紧急状态下的组织调用工作。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3.市救灾应急指挥中心。项目建成后将实现省、市、县(区)灾情信息的快速传递,提高灾害应急救援指挥能力。项目总投资460万元。
  4.市防震减灾应急指挥中心。作为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中枢和核心,担负震时应急协调,震后组织救灾的重大任务;配置应急技术指挥系统、地震现场跟踪视频系统、地震应急基础数据管理系统、震情与灾情发布系统、防震减灾知识公益热线等。项目总投资660万元。
  5.市森林防火指挥系统。在国家天保工程在我市实施的森林防火重点火险区综合治理项目的基础上,建成森林防火应急指挥系统。项目预算总投资1500万元。
  (二)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1.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依托市气象局现有的气象预报和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项目总投资700万元。
  2.市防汛预警系统。建设山洪、水库、河道等防汛预警系统。项目总投资2亿元。
  (三)应急队伍建设
  1.市县两级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承担全市范围内突发事件的综合应急救援任务,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的指挥、协调、联动、保障机制,指导应急救援队伍的专勤训练和联合演练,提高应急救援的综合能力。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2.市级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防汛抢险、交通事故救援、道路运输抢险、矿山救援、医疗救护、市政公用、地震救援、电力抢险等重点领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补充更新专业队伍技术装备,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3.基层和志愿者应急队伍建设。推进企事业单位专兼职应急队伍建设,鼓励发展志愿者应急队伍,依托社区、乡村、学校、企业等基层单位及共青团、红十字会等组织,组建形式多样的应急志愿者队伍,重点加强青年应急志愿者队伍建设,逐步建立应急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项目总投资300万元。
  (四)应急物资保障体系建设
  以市发改委为牵头单位,建立全市应急物资保障机构;“十二五”末,建成市级应急物资保障调度指挥平台,综合汇总各类应急物资信息,快速组织重要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和调运;建立和完善关键应急物资紧急生产、采购、仓储和配送环节的能力储备和运行机制。项目总投资800万元。
  (五)培训和演练体系建设
  1.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建设。依托市行政学院,增加应急模拟演练和应急管理基础设施、师资力量和教学培训设备,建成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人员培训基地,对全市领导干部和应急管理干部进行培训。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2.综合减灾科普和公共安全教育馆。新建宝鸡综合减灾科普园和公共安全教育馆。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
  (六)应急管理示范项目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上要求,在全市开展应急管理示范县区、镇(街道)及应急管理示范社区(村)、企业、学校项目。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
  (一)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府、市级各部门要按照《宝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加大各级、各类应急机构建设力度,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应急建设规划的责任主体,保障各项建设内容落到实处。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突发事件应对法》,依法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加大应急管理执法、监督力度。
  (二)建立应急管理投入机制。将应急管理资金纳入公共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各级政府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应急管理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须由政府负担的经费。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基层单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资金投入机制。市政府应急建设规划的重点建设项目,主要由市政府投资建设,与项目有关的县区政府提供必要的配套条件。其中,依托企业等有关方面建设的项目,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所需资金由政府、企业和有关方面共同承担。
  (三)制定经济保障政策。充分发挥保险的社会辅助管理功能,使其参与突发公共事件的预防、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为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提供保险服务。结合实际,建立应急管理的公益性基金,鼓励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健全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社会资源依法征用与补偿机制。建立政府采购应急相关产品制度。
  (四)加强科技支撑建设。通过政府科技计划、基金等多种渠道,支持应急管理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的推广,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加强应急管理专业人才培养,逐步建立应急专业人才资质认定和评价激励机制。加强与兄弟地市应急管理交流与合作,不断探索应急管理规律,总结、学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五)加强协调配合和规划衔接。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实际需要建立健全各种协调机制。做好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加强规划的管理和审批。在城乡建设、土地利用等规划中,充分考虑各类危险源、重点目标、应急避难场所等因素,统筹安排应对突发公共事件所必需的设备和基础设施建设。
  (六)建立健全规划监督评估机制。建立各级应急体系建设规划制定、实施、监督、评估机制。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要求,及时跟踪本地区、本行业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对规划进展和落实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对策建议。市应急办要对各县区、各部门规划进展和项目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建立健全激励机制,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确保我市“十二五”应急体系建设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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