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下发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深卫发〔2006〕9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各医疗卫生单位:
200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市卫生局下设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简称“应急办”)正式成立并开始运作。根据市编委的批复和市卫生局领导班子的决定,应急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应急准备、事件处置、善后评估和市属医疗卫生单位的安全生产、安全保卫、社会稳定的维护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为做好2006年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安全生产工作,现将《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下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六年一月十三日
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应急工作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为做好2006年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卫生部2006年卫生工作要点中对卫生应急工作的要求,制定深圳市2006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和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全面推进我市卫生应急指挥机构体系建设,加强对各区应急工作的指导
开展全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指挥协调体系建设情况调研工作,旨在推动各区加快卫生应急指挥机构体系的建设步伐,积极争取各区政府对卫生应急工作的支持。力争在2006年内按照卫生部、广东省和市政府的要求成立相应的区级应急机构,初步形成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二级指挥协调构架。积极开展对各区应急工作的指导,并在年终开展专项应急工作考核。 加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力度,广泛开展卫生应急教育
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深圳市预防和控制重大传染病(含不明原因疾病)》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普及工作。广泛开展卫生应急教育,密切多部门合作,加强联防联控。加强新闻宣传策划和协调,正确引导媒体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舆论导向。做好应对社会上各种传染病疫情谣言的准备,及时澄清事实真相,维护社会稳定。 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和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卫生应急工作
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机制,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工作规范和技术方案。收集、整理SARS以来全国、广东省和深圳市编写的各类卫生应急预案,组织各相关专业专家进行编写和修订,拟于2006年内整理出深圳市突发公共卫生应急处理预案汇编。并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制订要求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并着手组织深圳市卫生应急工作规范的编写工作。 做好卫生应急各项准备工作,优化物资准备和应急装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制定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物资储备方案,及时报告市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并做好与市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工作。组织协调各有关单位做好应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准备工作,包括专业人员、技术能力、仪器设备、应急物资等方面的储备,科学测算需求,避免浪费。一旦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根据应急预案的程序启动逐级响应。指挥协调紧急医疗救治工作,组织专家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现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和致病因素的检验、检测,事后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评估,总结。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通报与发布制度。
各区卫生局要做好本区的卫生应急人员培训、技术准备和物资储备工作,提高卫生应急能力建设。 开展卫生应急策略与技术研究,加强卫生应急专家委员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业队伍建设
根据各学科的发展,对现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进行调整,修订专家委员会管理办法。建立市级各专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拟召开成立大会,颁发聘书,并通过全市卫生应急会议、应急专家委员会会议、应急事件处理和演练、预案编写、培训授课等活动加强委员会专家、专业队伍成员之间的沟通联络,熟悉运作程序。
各区建立区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专家委员会和各专业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专业队伍。并支持、参与全市的卫生应急专家、专业队伍的各项活动。 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测预警指挥决策信息系统开发
启动卫生应急预警预测指挥决策信息系统的建设,逐步实现计算机自动预警。研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模型。现阶段正在卫生系统现有的疫情报告系统、卫生监督信息系统等整合、设置接口工作进行调研,对卫生应急预警和指挥信息系统的需求进行分析。 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建立应急救援模式
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演练。拟组织一次由卫生监督、疾病控制、医疗急救等部门共同参加的应急演练。通过演习,增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指挥协调能力,锻炼各地区、各部门、各专业队伍之间的配合,发现运行过程中的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探索建立规范、科学、有序、高效的应急救援模式。
各区组织好参加演习的单位和卫生应急队伍,积极参与全市卫生应急演练。 加强突发公共卫生知识培训
开展突发卫生应急专项培训工作。参加省、市组织的赴国内先进地区考察学习活动和国家、省举办的突发公共卫生专项培训班,获取信息,了解国内外突发卫生应急处理的最新进展。按医疗救护、疾病控制、卫生执法三大类分别举办应对传染病、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生物化学恐怖、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应急知识培训。
各区组织开展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应急知识的培训工作。 健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点,开展媒体信息监测
加强现有的霍乱、流感、呼吸道发热病例、腹泻病、艾滋病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和消毒、院内感染、食品、公共场所等卫生现场监测系统的建设。组织有关专家确定我市当前需要开展的重大疫情、重大卫生事件的监测项目,拟定监测实施方案,组织协调各项措施的落实。对媒体报道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监测,并跟踪国内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情况,与周边地区(香港、澳门、东莞、惠州、珠海)加强合作,开展联防应急监测。
各区对辖区内的监测点的监测工作给予重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发的监测任务。 做好安全生产及维稳综治工作
(一)充分认识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切实树立安全第一的观念
医疗卫生系统的安全管理,就是要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我们不仅要注重医疗服务安全,减少医疗事故,同时也要注意防火、防盗、防细菌病毒泄露、防其他各种灾害。要把做好安全工作提高到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以人为本理念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上来。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必须常抓不懈。要有措施、有投入、有落实、有检查。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的松懈、麻痹和侥幸心理。各区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贯彻《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令第421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理念,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加强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安全保障措施,把医疗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场所安全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要从讲政治,保稳定,求发展和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卫生工作秩序、维护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的高度,切实重视并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领导,认真解决“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下去,安全管理工作严格不起来”的问题,在严格管理,狠抓落实上下功夫,让安全管理得到全方位的落实和保障。
(二)坚持预防为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1、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各单位一把手要对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逐级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制。对由于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造成火灾事故、重大案件、医疗事故等而导致人员伤亡的单位,要依法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各单位的领导要高度重视安全工作,要舍得下苦功夫,亲自过问、亲自检查,该投入时也要舍得投入。
2、广泛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全员安全意识。要把安全知识、灭火知识、逃生知识,以及安全责任宣传、落实到每一位职工,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做到人人有责任,人人知道该怎么做。
3、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注意经常查找,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进行安全生产自查,并主动邀请安监、消防、劳动保护、电力、供气等主管部门对本单位相关安全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促进各项安全工作符合规范要求。
4、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预案。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督查督导制度,指导、督促各单位依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指导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制订应对火灾、水源污染、大面积长时间停水、停电等各种灾害事故的预案。应急预案中应明确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组织机构、指挥体系、工作职责,明确人员疏散、报警、指挥以及现场抢险程序等,要做到分工细致、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具体到每一个人。把人员的疏散、转移、应急救治作为突出的重点内容,尽最大可能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医疗机构还要专门制定医院病区(包括急诊、住院)人员疏散、转移方案。要定期对全体医护人员、义务消防员、行政后勤人员等进行灾害事故应急处置知识、技能培训,并组织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模拟演练。
5、定期开展监督检查、考核评比,推广先进经验。通过监督检查,建立安全管理台帐,定期评比,通报批评工作不落实的单位。
(三)健全安全保卫机构,建立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当前,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安全保卫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安全保卫部门是做好内部安全保卫工作的骨干力量。建设一支责任强、作风硬、业务精、守纪律的安全保卫人员队伍是安全管理的迫切需要,也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坚实基础。各单位要按照《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的要求,切实加强安全保卫机构建设,充实消防安全和治安保卫力量,配齐配强专职保卫人员,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教育安全保卫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意识,刻苦钻研业务,提高应对突发紧急事件处置能力,认真履行保卫部门的职责。各单位领导要关心、帮助、解决安全保卫人员思想、工作、生活和待遇上遇到的实际困难,重视这支队伍的成长,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
切实做好卫生系统维护稳定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加强对本系统各单位内各类不稳定因素和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明确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协调督促、防范化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