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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长春市城管办、长春市爱卫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春市城管办、长春市爱卫办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长城管办〔2022〕6号)


各县(市)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直相关部门:
  现将《关于开展全市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城管办
长春市爱卫办
  2022年3月7日

关于开展全市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加强疫情防控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及疫情防控,打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最新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决定至五一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次全覆盖、无死角的春季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抓住气候转暖的有利时机,筑牢疫情防控“防护墙”,集中整治主次街路、居民区、单位庭院、铁路沿线、城市出入口、建设工地等区域环境卫生,深入治理占道经营、乱堆乱放、非法广告、废品收购等违法行为,全面规范户外广告牌匾、静态停车秩序,为推动新时代长春振兴奠定良好环境基础。   二、活动时间
  3月1日至4月30日。   三、主要任务
  (一)整治城市快速路、主次街路、背街小巷、人行步道、桥梁广场、居民区、单位庭院、繁华商圈、城乡结合部、绿地绿篱绿带树池、河道沟渠、公交站点、公交停车场、环卫设施、居民楼道缓台雨搭屋面等区域环境卫生清理生活垃圾、装修垃圾、超标杂物、残叶枯枝、冰包冰面等卫生死角死面;清扫街路超标尘土,清洗交通护栏、街路果皮箱、临街脏污牌匾,以及快速路挡墙、隔音屏、构造柱、公交站牌(亭)、街头雕塑等设施;清除平面及立面空间各类堆放物、悬挂物、非法广告;集中清洗消杀水冲公厕、装配式公厕、固定式垃圾中转站、移动式垃圾转运箱站、生活垃圾分类处置站、环卫工人休息室、环卫工具间等环卫设施。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建委、市林园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房管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二)整治城市窗口区域环境秩序
  彻底清理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窗口单位卫生死角,强化日常清扫保洁,清洗各类公共设施,做好消毒消杀;整治喊客拉客、非法运营、店外经营和流动摊点;清理城市出入口、公路沿线、铁路沿线、轻轨沿线和伊通河两岸等区域可视范围内各类垃圾和堆放物;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违法户外广告设施;治理违规停车、占道经营、占道修车、超限超载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规自局、市伊通河管委会、市火车站地区管理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三)整治在建待建工地、收储土地环境秩序
  强化工地围挡管理,按新标准设置围挡,清洗污损工地围挡,更换破损工地围挡,清除非法围挡广告;施工现场物料堆放整齐,无积存垃圾;生活区环境整洁,定时消毒消杀;工地出入口按标准进行硬化,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禁带泥上路、沿途撒落。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自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四)整治各类违法占道问题
  严厉查处各类违法占道,清理占道销售、占道加工、占道修车洗车、占道露天烧烤、商家店外经营等行为;清理各类占道的堆放物,特别是堵塞消防通道的各类物品;清理违规设置的停车场;清理地桩、地锁、隔离墩、铁链、锥筒等各类占用停车泊位物品;清理“僵尸车”和违规投放的共享单车。加强临时占道的早晚市场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经营,散市后及时清扫保洁,确保环境整洁、秩序规范。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支队,各县(市)区、开发区。
  (五)整治规范户外广告牌匾设施
  按照统一要求和规范,对各类户外广告牌匾进行整治规范,解决违规设置和陈旧破损、缺字断亮的问题;全面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广告牌匾,及时加固或拆除。深入治理非法小广告,对擅自张贴、涂写、散发非法广告的行为从重处罚,对非法广告的电话号码一律停机停号,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完善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清刷的长效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公安局、市通信办,各县(市)区、开发区。
  (六)整治废品收购、毁绿种菜等突出问题
  重点整治取缔四环路以内废品收购站、居民区内拾荒废品暂存点,整治规范再生资源回收车辆停靠点,不得落地分拣和堆放;对车窗抛物、毁绿种菜、随地吐痰、乱扔乱倒、乱贴乱挂、不文明溜犬等行为进行劝导,对情节严重的进行行政处罚,促进市民文明行为习惯培训养成体系的建立。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文明办、市林园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开发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针对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专项整治方案,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在春季综合整治行动中,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要再动员、再部署。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挂帅,分管领导要现场指挥,强化力量,推动工作。
  (二)明确责任,协调推进。市城管办统一领导,市直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组织推进,既要主动自觉完成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整治任务,又要配合好其他单位做好整治工作;各县(市)区、开发区负责组织实施,要动员业主单位和市民积极配合参与,形成统一指挥、步调一致、团结奋战的整治工作局面。
  (三)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大力宣传市容环境卫生常识和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市民环境卫生和文明意识,发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要协调新闻单位发挥好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为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督察,严格考评。由市城管办牵头,对春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严格督察考评,对整治成效显著的单位通报表扬,对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明显的单位通报批评。市城管局综合指导处负责统筹,市容、环卫、垃圾分类、执法监督、站前管理局、信息中心等责任部门要抓好日常督办,一天一汇总各县(市)区、开发区整治工作进度,每天11:30前报送至综合指导处邮箱,每天16:30前统一上报市政府。同时,每周一11:30前报送上周阶段性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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