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放接待工作应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州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开放接待工作应注意事项的温馨提示


  自今年2月1日,全州法院因疫情防控需要暂时关闭诉讼服务中心以来,主要通过电话、网络、邮寄等方式受理立案、信访等事项。随着全州疫情防控向好发展,全州两级法院在党委领导下,截止3月16日已逐次全部恢复开放诉讼服务中心。为确保疫情防控安全,现将应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为避免人员聚集、减少诉讼成本,保障健康、安全,建议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通过关注“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进入贵州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网站,通过贵州移动微法院网上信访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办理网上立案、网上信访、查询咨询等诉讼事项。   二、如确需到全州两级法院诉服中心现场办理立案及信访等诉讼事项的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应主动配合法院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扫描贵州健康码并做好登记,按照安保人员引导有序进行。   三、全州两级法院将严格控制诉讼服务及信访接待场所当日接待总量及接待场所内停留人数。当事人进入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自觉保持与法院干警、其他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不得扎堆聚集,确保自身健康、安全。

  平台网站首页

  州法院信访服务大厅导诉台
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3月17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