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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评估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评估工作的通知
(辽卫函字〔2009〕100号)


各市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应急办《关于加强应急信息评估等工作要求的通知》(辽应急办发〔2009〕8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及衍生规律的研究,提高综合监测和预警水平,切实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析评估工作,现提出如下要求:
  1、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分析评估工作,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和辅助决策作用,认真总结和分析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的规律和特点,科学预判其发展趋势,进一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测预判能力,有针对性地做好防范工作,促进卫生应急能力的整体提升。
  2、突发事件评估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部分:对辖区内一个阶段内发生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综述;
  第二部分:对相关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基本情况,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社会影响、应对处置情况以及典型案例;二是主要特点,包括事件基本特征,造成的次生、衍生事件及发生发展的规律等;三是趋势分析,包括对未来情况的预测预警和形势分析;四是主要对策建议,根据趋势分析,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3、各市卫生局要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时上报,并要做好基础数据统计和材料汇总工作。数据统计要规范、细致,避免重复和疏漏。可按照定性与定量、文字与图表、概括描述与案例分析相结合的原则进行分析研判。基本情况要全,特点和趋势分析要准,对策建议要实,案例要素要全。评估报告文稿不一定太长,力求语言简练、层次清晰、内容充实。
  4、各市卫生局每半年、全年都要对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分析评估,要在半年后5天、年后8天内将分析评估报告报省卫生厅应急办,以便省卫生厅应急办汇总分析、上报。重特大突发事件要专门进行专项总结评估,并要及时报告。
  5、各市要加强案例分析工作,组织有关人员适时对辖区内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分析评估,查找不足,总结经验,不断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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