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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单元管控和村(居)民出行管理的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加强基层单元管控和村(居)民出行管理的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通告第10号)


  鉴于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进一步强化基层单元联防联控、群防群控、智防智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当前加强基层单元管控和村(居)民出行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村(社区、居)、小区继续实施闭环管理,严格落实一个责任主体、一支体温计、一个口罩、一张表格、一支笔、一份宣传册等“六个一”措施,进入实行单向测温,本村(社区、居)、小区人员凭健康绿码通行,未申领健康码人员凭有效证件进入。健康黄码人员首次可以进入,进入后严格按规定落实居家隔离观察。无物业、无安保、开放式小区由属地乡镇(街道)落实闭环措施。防控重点区域,可由相关县(市、区)视情再适当延长村(居)民出行管控措施。   二、发生聚集性疫情的根据风险等级立即对所在村(社区、居)、小区实行全部或局部封闭式管理,发生确诊病例的对所在楼宇实行封闭式管理。封闭式管理期间,由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居)干部24小时值守,村(居)民没有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准进出。严格落实居家隔离观察人员硬管控措施,严防脱管失管。   三、村(居)民要当好管控的主人,自觉勤洗手、讲卫生,不串门、不集聚、不扎堆,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一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外出必须佩戴口罩,与他人交流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玩扑克、打麻将、聚餐聚会、聚众闲聊等聚集性活动。   四、从严控制非本村(社区、居)、小区人员和车辆进入,特殊情况由卡口管理人员研判后,凭健康绿码或有效证件测温登记后通行。   五、外地来温返温人员抵温当天应及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居)或小区报告健康状况、确诊病例接触史和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对隐瞒、缓报、谎报有关信息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村(社区、居)、小区要及时开展村(居)民健康状况网格化排查,第一时间发现有流行病学史和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第一时间向属地乡镇(街道)报告,由乡镇(街道)按规定程序处置。   六、房屋出租者要承担主体责任,一律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除能提供《解除医学隔离观察证明》或无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外),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出租房管理属地责任。   七、村(社区、居)、小区内非生活必需的文体活动室、娱乐室等公共场所一律先行关闭。超市、菜店、便利店、理发店等生活必需场所要严格落实定期消毒、控制人数、有序分流、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进入村(社区、居)、小区的快递、外卖要放置在指定地点,鼓励在卡口外设置快递、外卖放置点,由业主“无接触”自取。   八、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居)、小区要切实加强生活服务保障、文化服务供给和人文关怀,为封闭式管理、居家隔离观察人员和老幼弱残等特殊群体提供代办、心理疏导等服务。   九、全面落实村(社区、居)、小区安全管理责任制,严禁在消防通道上设置硬隔离,加强用电、用气、用火安全管理,确保消防安全和居家安全。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确保防疫一线人员安全。   十、村(居)民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群团组织要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众志成城战胜疫情的强大力量。
  特此通告。
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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