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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预防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预防工作的通知
(苏教办体艺〔2016〕7号)


各市教育局、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高校:
  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全面普及、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在校生数达1300万,学校卫生工作压力巨大、责任重大。现适值春夏之交,气候变化明显,是蚊媒传播疾病、肠道传染病和食物中毒的高发季节。今年1月至4月上旬,学校报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近20起,占全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80%以上,覆盖了幼儿园和大中小各类学校,既有流感、其他感染性腹泻、水痘、腮腺炎等急性传染病,也有肺结核等慢性传染病以及食物中毒等。为做好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预防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切实加强学校健康教育工作
  健康教育是学校卫生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设“健康江苏”、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基本要求,是做好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预防工作的基础环节。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各高校要开好健康教育选修课,将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预防控制知识的宣传教育纳入健康教育教学计划,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培养良好卫生习惯,督促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努力提高学生的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行成率,不断增强体质,提高体质健康测试合格率,增强防病抗病的能力。各高校和中等学校要强化预防艾滋病警示性教育。在加强学生健康教育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学校领导干部、普通教师和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对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工作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增强教师关注学生和自身健康状况的知识和能力,增强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能力;要努力做好家校协同,家校共同确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在学生出现身体不适症状时要及时沟通和就医,出现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报告;提高对各类学校卫生事件的防控能力。   二、认真组织学校卫生安全检查
  各地教育、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在近期结合年度中小学健康促进学校创建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夏季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2016〕1号)要求,对学校食堂、宿舍、教室、卫生(保健)室和新建、改建的其它重要教育设施等开展一次卫生联合检查,寄宿制学校、民办学校、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规模较大的中小学校要作为检查的重点。检查前后要面向校领导和从业人员召开培训、反馈会,做到培训、检查、反馈一体化,形成服务和监管的常效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宣传、落实《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学校分管领导要率先垂范、主动熟悉学校卫生工作的政策要求,逐级制定责任制,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小卖部等重点环节的自查自纠制度。要组织开展校园爱国卫生运动,搞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卫生死角,消除鼠害和蚊、蝇、蟑等病媒生物危害;教室、食堂、宿舍等学生聚急场所要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和清洁卫生,消除可能传播疾病的隐患。   三、严格落实学校卫生管理制度
  落实制度是防控学校卫生事件的关键。各级教育、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健全定期协商制度,明确职能、统筹学校卫生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联合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检查,发挥好省健康教育协会、省高校保健研究会、省高校伙食专业委员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卫生计生部门要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准入、统一监管”的原则指导好学校卫生机构建设,支持好学生体检工作,对发现的肺结核、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病例主动做好跟踪服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校食堂和供应学校的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指导学校做好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的配合,督促学校高度重视学生疾病防控和食品安全工作,不断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学校食堂基础建设,不断完善学生晨检、因病缺课学生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不断落实食品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对于外购盒饭的学校,要严格审核供餐单位相关资质和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努力将各种传染病疫情控制在萌芽状态,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学校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要立即向卫生计生、教育、食药监行政部门以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积极配合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传染病疫源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落实各项应急防控措施,必要时实行休学、停止人群密集活动、停课,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各级教育、卫生计生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保障青少年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传染病和食物中毒预防等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共同制订完善学校传染病流行、群体性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明确责任、明确重点、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全力以赴保证校园卫生和师生健康。省教育厅、省卫生计生委、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将建立学校传染病和食品安全事故联合通报制度,对未履行职责导致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责任人和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问责。
省教育厅办公室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室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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