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黑龙江省考区关于停止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公告

黑龙江省考区关于停止开展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工作的公告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26号)


  根据《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33号公告》的相关要求,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的传染风险,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健康安全,原定于2021年11月13日-14日举行的黑龙江省考区2021年度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停止举行。2020年在黑龙江省报考并取得房地产估价师职业资格考试部分科目合格成绩的考生,其2020年考试合格成绩顺延至2022年。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1月4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