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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
(温政办〔2011〕148号)


  为加快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提升我市卫生应急能力,更好地维护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卫生部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快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卫应急发〔2010〕57号)和《中共温州市委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温委〔2011〕7号)精神,结合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市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的实际需要,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国家卫生城市创建为契机,以规划制定和实施为抓手,按照“突出重点、着眼长远、注重实效、服务社会”的总体要求,加强卫生应急能力建设,使我市卫生应急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为建设“三生融合、幸福温州”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履行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坚持常态运行与应急处置相结合,关口前移,防范在先,把保障公众健康作为首要任务。
  --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重点规划实施提升应急能力的关键性项目,夯实基础,强化基层,坚持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相结合,分级分步组织实施。
  --坚持因地制宜,整合资源。注重资源共享、健全机制,兼顾先进性与适用性,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发挥政策导向作用,引入市场机制,把政府管理与社会参与有机结合起来,提高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社会化程度。   三、总体目标
  到2015年底,建立并完善“一支队伍、一套机制和五个系统”,即建立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专业化卫生应急队伍,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应急的组织管理、指挥决策、监测预警、物资储备和调运、科技支撑5个系统,形成统一指挥、布局合理、反应灵敏、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卫生应急管理综合能力显著提高,能够满足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和恢复评估的需要。   四、重点任务
  (一)卫生应急工作机制建设。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和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卫生强县(市)建设,有效整合辖区内现有医疗救治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信息网络等各类应急卫生资源,根据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统筹规划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工作所必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将完善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建设纳入本地“十二五”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应急体系建设规划,有重点、分步骤推进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日常准备、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卫生应急能力建设。全面梳理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卫生应急预案动态更新修订机制,逐步形成由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卫生应急专项预案、部门单项预案和单位内部预案所组成的卫生应急预案体系。健全多部门联动机制,建立与气象、水利、地震、公安、交通运输、农业,以及其他区域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密切军地合作,提高协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处置其他事件的能力。
  (二)卫生应急队伍建设。按照平急结合的原则,依托现有卫生人力资源,借鉴部队预备役管理模式,分级分类组建由应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应急保障等人员组成的卫生应急队伍。加强卫生应急队伍的培训和应急演练。按照卫生部《卫生应急队伍装备参考目录(试行)》,改进和完善卫生应急队伍装备,规范卫生应急队伍管理,注重提高卫生应急队伍在重大灾害造成交通、通讯、能源中断等极端条件下快速反应、医学救援的能力,努力打造一批装备合理、训练有素、反应迅速、处置高效的卫生应急队伍。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和专家库,完善专家调用机制,充分发挥专家在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中的咨询与指导作用。
  (三)卫生应急管理机构建设。健全完善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体系,形成管理网络全覆盖。市、县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内设卫生应急办公室;县级及以上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医疗救治等专业机构根据应急任务和工作需要,内设或指定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部门;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指定负责卫生应急管理工作的科室;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卫生应急工作。要落实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急管理人员编制。
  (四)信息与指挥决策系统建设。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网络直报系统建设,强化信息管理。依托国家公共通讯网络,加快推进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指挥决策平台建设,到2012年完成市级指挥决策平台建设,到2015年完成县级指挥决策平台建设,满足卫生应急监测预警、应急值守、信息沟通、指挥协调、专家研判和视频会商等基本功能,实现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的统一指挥协调。
  (五)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整合现有监测信息资源,拓展网络直报系统功能,主动开展传染病和临床异常病例、异常健康因素监测。强化各级实验室建设,完善不明原因疾病和新发传染病的实验室检测鉴定技术、能力储备和网络实验信息的监测分析工作,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实验室整体检测水平。加强部门、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卫生监测预警体系的信息沟通和协作联动,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测预警的时效性,建立预警信息快速发布机制,拓宽预警信息发布平台服务范围,增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沟通能力。对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开展有针对性的卫生应急健康教育,指导公众树立卫生应急意识,提高其自我防护、自救和互救能力。
  (六)物资储备及调运系统建设。完善卫生应急物资储备目录,合理确定实物储备、现金储备的比例和数量,分级、分类进行卫生应急物资储备。重点加强自然灾害、重大传染病、职业中毒、化学中毒、核与辐射突发事件、群体性伤亡事故等所需的药品、疫苗、消杀产品、医疗卫生器材和设备等实物储备。建立全市卫生应急物资储备信息网络,健全卫生应急储备物资快速调用机制。
  (七)科技支撑系统建设。积极推动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相关的科学研究工作,重点做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发展和演变规律的研究,开展实验室快速检测技术方法研究,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预测预报、事件确认和控制技术水平。积极推进卫生应急管理的研究,不断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卫生应急技术和装备,探索科学有效的卫生应急管理办法。
  (八)卫生应急基地建设。依托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建设适应当地需要的具备紧急医学救援和公共卫生应对功能的卫生应急基地和网络。建立区域性市级紧急医疗救援中心和传染性疾病救治、化学中毒救治、核与辐射损伤救治、精神卫生等基地能力建设和应急管理。加快以自然灾害医疗救援为特色的省级卫生应急综合基地建设,全面提高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辐射效能。
  (九)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建设。根据卫生应急示范县(市、区)评估标准和工作规范,通过自评与考核推荐等方式,建成若干个省级卫生应急综合示范县(市、区)。积极开展卫生应急示范社区、乡镇(街道)建设,把卫生应急管理工作延伸到村居、企业和学校,促进基层卫生应急工作有序开展。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级政府、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卫生应急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全面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体现。要清醒地认识当前卫生应急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强化措施,扎实推进卫生应急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要健全和完善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卫生应急管理体制,建立并强化卫生应急的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加强各级、各类卫生应急机构建设,强化工作职能,明确实施相关建设任务的责任主体,确保卫生应急体系建设和发展目标如期实现。
  (三)加大投入,推进建设。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企业、社会各方面投入相结合的卫生应急资金保障机制,拓宽投入渠道,加大对突发公共事件卫生应急体系基础建设和卫生应急日常工作的投入。各级政府要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的原则,分级负担卫生应急管理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所需的经费。
  (四)密切协作,统筹规划。各政府工作部门要密切配合,要建立健全管理协调机制,认真做好各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与相关规划之间的衔接,充分用好存量资源,避免重复建设。建立健全激励和惩戒机制,明确各方责任,调动积极性。加强督查评估工作,保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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