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 制定机关: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公布日期:2021.08.16
- 施行日期:2021.08.16
- 时效性: 现行有效
- 效力位阶: 地方工作文件
- 法规类别: 疫情防控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加快推进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
各区(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部门行业组织动员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附件1)的要求,抓好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以下简称“规下企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进一步落实行业组织动员主体责任,积极发动、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应接尽接”任务
各区工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当前疫情防控的关键一招,更是首要任务。各区工信部门要加强宣传,指导规下企业强化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更是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预防传染、保障全民健康方便有效的手段,要积极响应号召,安排企业员工有序接种。各区工信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负起属地管理和行业管理责任,摸清辖区规下企业接种人员底数,组织动员好辖区内企业员工参加接种,督促企业尽快完成“应接尽接”,全力以赴完成我市规下企业员工100%完成疫苗接种任务,早日构筑群体免疫屏障,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建立周报制度,加强信息统计报送
各区工信部门要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专人负责,自8月19日起,每周四填报《深圳市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动员情况统计表》(附件2),于16:00前将当周情况报送至我局(邮箱:liangjw@zxqyj.sz.gov.cn)。并于8月19日上午12:00前反馈分管局领导、联络人员名单(短信反馈至13808807777)。我局将每周五把当周各区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通过工作群发至各区。 利用“深i企”防疫通,提高工作效率
各区工信部门通知企业注册“深i企”防疫通,方便查询员工疫苗接种情况以及预约团队接种。(见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转发进一步落实部门行业组织动员主体责任加快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知(略)
2.深圳市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动员情况统计表
3.深圳市规模以下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及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情况表(截至8月13日)
4.深i企防疫通入口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16日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