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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近期,我国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做好防控工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专门印发了通知,内容如下:
  各区县行政审批服务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局各科室,市局直属机关党委,市政务服务中心,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位窗口:
  近期,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委、政府分别对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具体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和省市委、政府工作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鲁办发电〔2020〕10 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疫情防控事关人民群众健康安全。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要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性和复杂性,切实把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严格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和集中救治等措施,以“战备”状态,坚决打赢疫情防控这场硬仗。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位窗口要坚持守土有责、未雨绸缪,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变化,研究部署落实防控措施,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依法依规有序防控,适时启动全市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机制。   二、要科学有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要尽快将疫情防控知识和关键信息通过短信、微信、网站等渠道发送给广大干部职工和办事群众。要暂时取消一切大型集会、演出、会议等公共场所活动;要引导干部职工或办事群众居家或外出时做好防控工作,尽量减少到通风不畅和人流密集场所活动,确需外出时要佩戴有效防护口罩,如有不适要及时就诊;要加强锻炼,增强体质,提升免疫力;接触公共环境或公用物品后,用肥皂或洗手液采用六步洗手法搓洗,流水冲净;避免近距离接触病人或从武汉等疫区回来的人员,特别是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病人;不与发热、咳嗽等呼吸道感染者接触;如自觉有发热感冒症状时,尽早就医并戴好防护口罩,减少疾病传播;避免接触野生动物,避免食用或饮用生的或未熟透的动物产品,包括奶类、蛋类和肉类,避免到海鲜市场、活家禽市场或农场;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按照卫健或疾控部门发布的防控措施做好科学防护,保持良好心态。如发现有干部职工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肺炎疫情,要及时报告至市局办公室(联系人:姜兴国,联系电话:13695331669)。   三、要加强部门联动。要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在卫生疾控部门指导下,配备相应药品、设备设施以及消毒液、消毒酒精等,做好应急演练,定期邀请疾控专家到政务中心指导防控工作。要加强与爱卫办的联系沟通,在春节假期内开展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环境清洁整治行动,彻底清除各类病媒生物孳生环境,用消毒液进行全面消毒,保持空气流通,全力营造一个干净卫生的办事环境。   四、要做好正常上班前各项准备工作。要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传染病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尤其要落实好干部职工晨检、因病缺勤登记、隔离等制度。要落实好后勤和卫生设施保障,加强食堂、饮用水的安全监管,做好食堂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晨检工作,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不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或野生动物。要根据疫情发展情况,适时在各级政务服务中心配置体温自动检测设备,一旦发现疑似病人,及时报告、妥善处置。   五、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各区县局、市局各科室、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部门单位窗口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一旦发现有可疑之处,要核查到位,并采取应对措施。要加强值班值守,建立日报告制度(电话:2306817),一旦出现疫情,确保及时响应,迅速处置。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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