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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落实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落实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着力解决企业复工复产和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落实中的突出问题,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问题导向精准落实复工复产和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的通知》要求,现就精准落实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支持政策工作通知如下:

  一、坚持问题导向,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做好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工作,事关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政策措施的有效落实,事关经济社会平稳运行和谐稳定。全省人社系统要把疫情防控当成一场大战、一场大考,正视当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中的短板不足,充分认识疫情对做好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人事、劳动关系、便民服务等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力戒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坚决防止不作为、假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要及时研究改进服务方式,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两手抓、安全和服务两不误,坚决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和阻击战。   二、强化责任担当,落实落细各项政策措施
  各级人社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支持中小微企业减轻负担稳定用工岗位的通知》(豫人社〔2020〕4号)、《关于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20〕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豫人社明电〔2020〕9号)等政策文件,明确“专班推进”“专人对接”“专岗负责”工作机制,加强与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交通等部门的协调对接,逐级落实落细工作责任和要求,确保各项任务有人领、接的住、做得好。要积极主动借鉴学习典型先进经验,用好各项政策措施,通过发布政策问答、制定操作指南、编印政策汇编等形式,让各项惠企利民政策措施通俗易懂、便于操作。   三、大力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切实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各级人社部门要将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用工保障等专题服务接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通过人社部门官网、官方公众号、APP等渠道向社会公布,为企业和群众获取疫情防控信息、复工复产等提供便利。抓紧梳理一批与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率先实现全程网办,将网上办事作为主要经办服务模式,普及“掌上社保”“智慧就业”等服务,方便群众足不出户办理业务。要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能够通过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的事项一律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凡可通过线上办理的审批、备案等事项不得要求申请人到现场办理,鼓励通过网络、视频等开展项目评估评审,对确需提供纸质材料的可以实行容缺受理、先行办理;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许可证,可延期到疫情结束后一定期限内再办理延续、变更、换发等业务。   四、加强形势研判应对,强化政策对接跟踪问效
  各级人社部门要着力提高对疫情防控形势的研判应对能力,通过发布监测信息、开展预测分析、编制需求目录等方式,为做好疫情防控、服务发展大局、促进和谐稳定提供重要参考。各地要及时梳理相关惠企利民政策措施及网上办事服务事项,不断完善补充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APP设立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内容。要加强对辖属单位、机构、部门涉及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抽查评估,落实不到位的要予以通报批评、追究问责。同时,要及时总结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复工复产用工和支持中小微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典型经验,把好的政策和做法规范化、制度化,重要情况及时报送省厅就业促进局。
  联 系 人:高 伍 李仁帅
  联系电话:0371-69690081 69690320
  电子邮箱:ggjyfwc@163.com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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