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哈尔滨市人事局编委办关于发挥人事编制部门职能作用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尔滨市人事局编委办关于发挥人事编制部门职能作用做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哈人发〔2003〕38号)
各区、县(市)、开发区人事局,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近一时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区发生了非典型肺炎(以下简称非典)疫情。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做好非典防治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为激励我市各行各业在抗击非典斗争期间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特别是在防治非典一线从事预防控制、医疗救护和医(药)学科研人员(以下简称一线人员),大力弘扬全市广大医务工作者不畏艰险、恪尽职守、救死扶伤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我市抗击非典斗争取得决定性胜利提供强有力的人事编制保证。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为非典防治工作提供人事编制保证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全市各级人事编制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贯彻十六大精神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非典防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国家、省、市的各项部署,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打赢防治非典攻坚战做好人事编制服务工作。当前,要号召全市广大国家公务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企业经营管理者,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上来,团结一致、万众一心,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克服困难、无私奉献,顽强拼搏、敢于胜利,充分发挥骨干、先锋和模范作用,以突出的工作业绩为保护群众的健康安全,取得防治非典斗争的决定性胜利做出积极的贡献。 做好非典防治期间的表彰奖励工作。全市各级人事部门要发挥表彰奖励的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作用,积极与有关部门配合,随时了解、掌握在抗击非典斗争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尤其在抗击非典一线执行预防、诊治、科研和后勤保障等任务中,不顾个人安危,忠实履行职责,救死扶伤,忘我工作,做出贡献的国家公务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时予以表彰奖励。在今年的年度考核评奖工作中,要向卫生、防疫、科研等抗击非典一线的部门人员倾斜,适当提高奖励比例。要注意发现、总结、宣传防治和抗击非典斗争中的典型,对事迹特别突出的要层层上报。 加强非典防治人才队伍建设。在选拔推荐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和学科带头人、后备带头人工作等方面,向工作在我市抗击非典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对我市从事非典防治和研究的学科(专业)带头人梯队,通过市人才发展资金予以重点扶持;抗非典一线因工作急需从市外调入预防控制、科研、医护人员,按特事特办原则办理;允许市区所属医院抗非典一线因工作急需从企业医院调入医护人员;做好我市抗击非典一线需要的毕业生派遣工作,只要一线需要,随时办理手续。对一线需要的非哈生源应届中专毕业生,本人愿意的,可留在哈市工作。 为一线人员及其家属流动和就业创造条件。一线人员流动时,优先办理调动及落编减员手续,可突破结构限制落编,特殊情况下,也可超编安置,待单位有自然减员时冲销。抗“非典”一线医护人员和从事防控、科研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其子女到事业单位就业时优先安排。参加本年度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考试的一线人员子女,相同分数情况优先录用。在“非典”一线工作的现役军人随军家属可优先安排工作。 为抗非典一线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提供优惠政策。对一线人员评聘专业技术职务时,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可不作为晋升职称的必备条件;论文的篇数、论著的字数可适当放宽;专业不对口的,继续教育学时可适当放宽;对已取得任职资格的,单位应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聘任;对已满额聘任的单位,可超岗位数额聘任;已达到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因抗非典工作需要延聘的,可办理延聘手续。 对战斗在抗击非典一线的军队干部在转业时,安置去向给予倾斜政策。凡是参加抗击非典并到一线工作的,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加5分;获得抗击非典市(师)级先进个人,荣立三等功的加8分;获得市(师)级抗击非典先进个人标兵、获得省(军)级抗击非典先进个人的加10分;在抗击非典中荣立二等功的加15分。经过调查核实,军队转业干部配偶只要参加抗击非典一线工作的,对转业干部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加5分;其配偶被组织派到外地抗击非典一线工作的,对转业干部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加8分。 做好一线人员的福利工作。在临床一线直接接触非典患者的医护人员,经专家委员会确诊被传染上非典的,可比照因工负伤处理。其中,造成重伤害、经省医务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相应地发给护理费或伤残保健金;医治无效死亡的,可按因工死亡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其配偶和子女工作有困难的,给予妥善安排。长期工作的一线人员,在完成阶段工作任务后,可在原来休假两周基础上再享受两周带薪休假。凡涉及一线人员加班加点工资、奖金、补助等需要追加工资总额计划的,市人事局随时予以办理有关手续。 做好在哈工作外国专家的非典防治工作。要高度重视在我市工作外国专家的非典防治工作,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加强对本辖区和所属单位工作的外国专家进行非典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采取必要的防治措施,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通报我市对疫情的防治措施,使他们安心在我市工作、学习和生活。对市内有关部门组织的抗非典国际联合公关项目和急需交流的项目,协助落实合作机构和专家,并给予一定的扶持。 妥善处理机关事业单位因非典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工作人员的有关问题。对因防治非典而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人员在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出勤照发。各单位不得因非典原因在隔离治疗、留验、医学观察过程中和结束后解聘被隔离治疗、留验和医学观察人员。 严明纪律,为抗击非典斗争取得胜利提供组织保障。对在非典防治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不服从组织安排临阵脱逃的,违反规定不及时上报、谎报、瞒报疫情的,利用防治非典从事各种非法活动的,情节轻微的,年度考核不能定为称职以上等次;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后果的,予以辞退。
二00三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