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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发挥基层安监员作用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双服务工作的通知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发挥基层安监员作用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双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局、稀土高新区安监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安监员覆盖全域、熟悉基层、守在一线的优势,指导基层安监员开展安全生产巡查和疫情防控双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发挥基层安监员“贴近基层、情况熟悉”的优势,充分调动辖区基层安监员积极性,参与、配合所在地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科学有效的应对疫情。   二、基层安监员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到所在村(嘎查)、社区报到,配合做好外来人员及外来车辆的登记、摸排、管控等疫情防控工作。同时,基层安监员要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隐患的自查自改,积极引导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科学、有序应对疫情,在疫情解除前,严禁在其经营场所内举办各类聚餐、文体娱乐等集体活动。   三、基层安监员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及时了解疫情防控基本知识,做好个人防护,同时开展安全巡查和疫情防控双服务工作,为疫情防控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要充分利用钉钉、微信、短信等方式,及时传达来自官方的情况通告,传播正能量,消除恐慌,引导群众不信谣不传谣,用科学知识指导广大群众进行防护。   四、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做好基层安监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好的做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的收集、宣传报道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各旗县区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要将文件转发至辖区各乡镇(苏木)、街道,要求相关单位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基层安监员进行个人防护保障。
包头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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