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积极参与全国律师行业“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

天津市律师协会关于积极参与全国律师行业“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的通知


全市广大律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全国律协决定面向全国律师行业开展“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活动。市律协号召广大律师积极献计献策,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为期1个月,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   二、重点内容
  建言献策活动要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党委政府依法决策,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建议;
  (二)对完善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三)对完善国家应急管理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应急物资保障体系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意见建议;
  (四)对疫情期间为脱贫攻坚、污染防治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建议;
  (五)对健全完善疫情期间企业财税金融、劳动用工、社会保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意见建议;
  (六)对疫情期间优化中小微企业营商环境,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意见建议;
  (七)对完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城乡基层治理,统筹疫情防控和保障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的意见建议;
  (八)对疫情期间防范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意见建议;
  (九)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的其他意见建议。   三、相关要求
  (一)相关意见建议可以律师或者律师事务所名义提交,也可以各地律师协会或专业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名义提交。鼓励律师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建言献策。
  (二)相关意见建议应当从服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有事实、有法律依据,言简意赅、条理清晰,具有建设性和可行性。
  (三)司法部律师工作局、全国律协组建以律师行业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主体的建言献策工作组,对律师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梳理研究后,提出立法修法或者政策举措建议,以适当方式向立法机关和相关部门反馈。
  (四)全国律协负责组织评选优秀意见建议,评选出一批质量高特别是被立法机关或有关部门采纳的意见建议,以适当形式予以表扬。   四、报送方式
  司法部官网和中国律师网开通了“我为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言献策”专栏(http://oa.acla.org.cn/views/report-sd.jsp?eventId=d588dd6756f94517b2af865c5a9810fe),律师可登录网站专栏进行填报。同时,将填报内容发送电子邮件至市律协宣传部邮箱(tjlxxcb@163.com),以便市律协统计汇总。
天津市律师协会
2020年3月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