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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徐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紧急通知

徐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社会组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民政局,市级各社会组织:
  近期,我国湖北省武汉市等多个地区发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为严防新型冠状病毒传播,市民政局就做好社会组织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性肺炎预防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积极做好疾病预防措施
  各县(市)区民政局和市级各社会组织要抓紧制定完善疫情防控预案,压实防控工作责任,落实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确保责任明确、反应及时、保障有力,打牢疫情防控的工作基础。发现疑似或确诊病例后,要及时报告当地卫生健康部门。主动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反映疑似病源,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取消公众聚集性活动。非常时期一律暂停举办集体活动,不得外出特别是到有疫情的地方开展参观交流活动。市级各社会组织遇有重大活动要进行事前报告,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活动。   三、加强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
  市级社会组织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制度,密切关注疫情,及时做好信息报送,确保防控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各县(市)区民政局请通知到同级管理的社会组织,参照以上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徐州市民政局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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