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正文阅览
【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立案、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立案、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服务有关事项的通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益,按照上级法院文件要求,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立案、诉讼服务和申诉信访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和信访接待场所即日起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   二、当事人拟提交立案材料、申诉信访或申请其他诉讼服务事项的,请登录吉林电子法院网站(http://www.e-court.gov.cn)或通过手机微信登录“吉林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在线开展立案、缴费、调解、查阅档案等诉讼活动;不便于开展网上立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将立案材料通过邮寄方式向法院提交,并请在邮件封皮上注明“邮寄立案”。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邮件地址:白城市新华西大路52号  邮政编码:137000   三、疫情防控期间,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对相关案件采取延期开庭、听证等措施;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不能按期参加庭审、听证等的可以申请延期。   四、疫情防控期间,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要联系法官或有信访需求的可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联系,如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诉讼事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请自觉佩戴口罩并配合法院做好体温检测及安全检查、信息登记等防疫工作,体温异常的务请及时先行就诊。   五、疫情防控期间,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全力以赴保障审判执行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您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我们: 0436-3258140(立案);0436-3258118(信访);0436-3258045(执行)。
  因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和办理诉讼事务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通告!
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2月1日


智能检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