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新冠肺炎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内蒙古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新冠肺炎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内蒙古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公告2020年第2号 2020年3月12日)
内蒙古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新冠肺炎期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政策的公告
(内蒙古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公告2020年第2号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