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通知
(榆政办发〔2015〕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传染病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公共卫生问题。近年来,我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形势总体平稳,防控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但艾滋病、结核病、手足口病等重点传染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进一步提升疾病预防控制服务能力,现就做好我市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科建设
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诊病人数量大,也是大部分病人首诊就医的地方。因此,切实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的感染性疾病科建设,提高其对传染病的筛查、预警和防控能力及感染性疾病的诊疗水平,实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及时控制传染病的传播,有效救治感染性疾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区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必须提高对感染性疾病科重要作用的认识,结合各地实际,将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道门诊、传染病科和结核病治疗统一整合为感染性疾病科,并加大对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和管理力度,将感染性疾病科的建设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统筹兼顾,多措并举,为感染性疾病科的发展创造条件。同时,要加强对感染性疾病科的监督、管理,确保其职责明确,功能到位。 抓好重点传染病防控工作
(一)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
开展我市艾滋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和迎接中省考评工作。积极落实国家“四免一关怀、五扩大六加强”政策,重点推行艾滋病防控工作的“三个全覆盖”:即针对易感人群,在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院校中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实现艾滋病防治知识全体学生教育全覆盖;针对传染源,以县区为单位,建立医务人员与艾滋病病人和感染者关爱工作机制,实现“一对一”关怀的全覆盖;针对性传播途径,在宾馆等可留宿场所免费放置安全套,实现安全套免费提供的全覆盖。市一院、二院作为我市艾滋病定点医院,分别承担南北县区的艾滋病患者诊疗职能。诊疗工作要从疾控机构移交到定点医院。
(二)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
开展我市结核病防治“十二五”规划终期评估和迎接国家考评工作。有条件的县区开展结核病防治工作示范县区创建试点工作。积极构建新型结核病防治管理模式,即定点医院负责病例诊断、住院治疗和门诊患者治疗方案的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负责患者服药管理,疾控机构负责信息管理,流行病学调查和防治效果评价等全程监管。各县区6月底前,至少要明确1家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作为辖区内结核病定点医院,结核病患者的诊疗工作要全部从疾控机构移交到定点医院。各地要加强传染病治疗分类管理,严格执行消毒隔离措施。重点要强化实验室诊断能力,加强结核病患者的主动发现和规范化治疗。加强学生、老年人结核病筛查工作,将结核菌素纯蛋白衍化物(TB-PPD)试验和胸片等检查项目纳入学生和老年人健康年度体检项目,不断提高结核病患者合疗报销比例,减轻群众负担。
(三)加强手足口病防治工作。
要修订完成我市手足口病防控工作方案。市县卫生部门要配合教育部门,加强对辖区内托幼机构尤其是流动儿童较多的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手足口病防控业务的培训、指导和检查,督促辖区内小学、托幼机构落实晨检制度,指导其做好缺勤登记、报告、消毒和健康教育工作,必要时根据相关规定采取停课、停托措施。要继续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托幼机构和小学为重点场所,实施84消毒液免费发放,科学采取“84化”消毒措施,全力做好疫源地消毒处理工作。
(四)加强狂犬病防治工作。
各县区要按照犬伤门诊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设置犬伤规范化处置门诊,加强医务人员培训,提高犬伤人员72小时内及时处置的能力。今年6月底前,各县区至少指定一所犬伤处置门诊,并在媒体、网络上向社会公布。积极倡导犬养户主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五)加强其它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
1.流感防治。加强疫情监测,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对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死亡病例增加H7N9禽流感病毒感染的排查。二院作为我市流感监测哨点医院,要提高监测强度,增加样本采集和检测数量、质量。市疾控中心要按时完成中省监测任务。
2.布鲁氏菌病防治。加强疫情监测和宣传教育,及时开展布鲁氏菌病聚集性疫情调查处置工作,防止疫情蔓延。市地病办要探索建立与农业部门布病联防联控、定期沟通协调工作机制。
3.疟疾防治。贯彻落实《陕西省消除疟疾行动计划(2011-2020年)》,加强“三热”病人血检、宣传教育和疫点处置等防治工作,力争在2018年达到全市消除疟疾目标。积极开展全省寄生虫流调工作。
同时,要统筹兼顾,周密部署,做好性病、霍乱等传染病疫情监测和预防控制工作。 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各级各部门要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清理病媒生物的滋生环境,做好改水改厕和垃圾粪便无害化处理,特别要加大对医院、商店、学校、农贸市场、托幼机构及车站等公共场所环境整治力度,着力清除“脏、乱、差”现象,切断各类传染病传播途径。同时,要加强重点传染病防治工作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和掌握传染病防治的知识,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3日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