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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青年律师帮扶工作的通知

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强青年律师帮扶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
  自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省律师响应党中央号召,积极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部署,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中。青年律师是行业的未来,为切实帮扶全省青年律师迎战疫情,克服因疫情给青年律师造成的执业和生活困难,促进青年律师健康成长和行业发展,经省律协常务理事会研究决定,通知如下:

  一、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和各律师事务所应充分关心、关注青年律师现状,及时了解并帮助解决青年律师当前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面临的困难;积极引导青年律师迎战疫情并积极参与疫情防控公益事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履行社会责任表现突出的青年律师予以表扬表彰,并优先安排入选福建省青年律师人才库参加律协组织的培训活动等。   二、凡年龄不满三十五岁且执业不满三年(1985年2月1日后出生,2017年2月1日后领取律师执业证)的青年律师,免除其应向我会交纳的2019年度个人会员费(该项会员费按规定于2020年度交纳),各设区市律师协会结合当地情况减免该年度的个人会员费。   三、扩大现有行业互助基金的使用范围,在2020年度经费预算中专项设立帮扶基金,对于受疫情影响,遇到生活困难或无法参加必要培训以及在疫情防控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律师,予以帮扶或慰问。   四、各律师事务所应结合疫情妥善安排青年律师的业务和培训活动,尽可能为青年律师和实习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和防疫防护条件以及优质、优惠的网上教学培训资源,为其当前和今后的个人成长和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做好准备。各律师事务所不得以疫情影响为由减少青年律师和实习人员的薪资收入,不得降低青年律师和实习人员的“五险一金”缴交标准。   五、疫情期间,拟接收实习人员的律师事务所,可通过邮寄和线上的方式,向所属设区市律师协会申请实习登记。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对申请登记材料,应及时进行审核,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线上审核。   六、根据疫情防控的形势,省律协和福州、厦门律协将通过合理安排培训时间、增加培训次数等方式解决申请执业人员培训问题。各设区市律师协会可积极尝试采用网络远程方式对实习人员进行线上面试考核,采取线上面试考核的,应本着改变考核方式但不降低标准的宗旨开展相应工作,并将具体做法和情况及时报告我会。
  联 系 人:孙孝东、张慧洁
  联系电话:(0591)87539854
  传  真:(0591)87539920
  电子邮箱:FJLXCW@126.COM
福建省律师协会
2020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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