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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暂缓举办各类活动和群体性宴席、集会的通知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春节期间暂缓举办各类活动和群体性宴席、集会的通知
(巴政办发〔2020〕2号)


各旗县区人民政府,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驻市各单位:
  为有效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切断新型冠状病毒通过人群聚集传播扩散,经市政府同意,从即日起,各地各部门在春节期间,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暂缓举办各类公共活动,尽量避免人群聚集,对群众自发组织的群体性宴席、集会等活动要引导其暂缓或取消。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公共场所,切实采取通风、消毒等有效预防控制措施,并呼吁广大群众尽量减少走亲访友,尽量不要外出参加聚会聚餐活动,尽量不要前往人员密集场所,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巴彦淖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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