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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接待场所的公告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有序恢复开放接待场所的公告


  根据我市疫情形势,按照上级部署,我院决定自2020年4月7日起有序恢复开放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疫情期间开放的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来访接待场所开放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5:00-17:00。   二、为确保接待场所安全有序,疫情期间采取“预约登记”措施,来访人员请遵守如下规定:
  1.来访人员需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实名预约(详见“预约指南”),预约成功后在约定时间内到达,并出示身份证、预约码及健康码(可通过微信关注“i厦门”或“美丽厦门智慧健康”公众号申领健康码)供工作人员查验。
  2.全程佩戴口罩并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手部消毒,若出现体温异常、咳嗽等症状,应配合工作人员采取疫情防控措施。
  3.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引导,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尽量减少接待场所内停留时间。
  4.集体访只允许5人及以下进入接访场所,其他人员请就地疏散。   三、疫情防控期间,继续提倡以来信、网络和电话等方式反映问题、表达诉求。
  1.邮寄。请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以及所有法律文书等材料邮寄至:厦门市湖滨北路117号厦门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邮政编码:361012。
  2.登录网络。请登录“12309中国检察网”,根据系统提示完成注册和反映诉求操作,并将申诉书、身份证明、证据材料及法律文书等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也可在手机上下载“检察12309”APP或关注“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完成以上操作。
  3.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可提供法律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检察服务工作。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将严格按照“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的要求,及时办理群众反映的事项,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2020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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