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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技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区技工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2〕183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9月28日以来,全区12个盟市相继发生本土疫情,本轮疫情来势迅猛,规模大,感染人数多,虽然目前全区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但疫情防控形式依然严峻复杂。为牢牢守住全区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底线,切实保障技工院校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技工院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重视程度。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密切关注本轮疫情发展态势,指导辖区内技工院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要建立主要负责同志全面统筹协调,分管负责同志具体工作安排,技工院校管理部门具体落实工作举措的技工院校疫情防控机制,指导、帮助辖区内技工院校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形势下教育教学各项工作。要及时了解技工院校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困难,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解决。各级人社部门要主动对接技工院校,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各技工院校党组织负责人为各院校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组织院校相关部门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二、全面摸清底数。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再次对辖区内技工院校师生在校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实时掌握院校在校学生、在校教职工人数及在校人员健康状况,并做好健康监测。要根据院校在校人员情况,会同院校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必备物资、生活所需必需用品等物资采购、储备工作。   三、严格落实各项管控要求。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协助技工院校做好校园出入人员管控工作,必要时,可派出党员干部驻校开展防控工作。要对进入院校的人员、车辆、物品等进行消杀,确保校园“无疫”环境。要做好校内学生上下课及放学时间错峰管控,尽量减少聚集,特别是在食堂等公共场所,做到学生隔离就坐,佩戴口罩。要减少或取消聚集性活动,建议采用线上形式进行。各院校在组织学生校内实训时,要在课前、课后对实训室做好管理、消杀工作。   四、协助开展心理疏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进一步协调卫生健康等部门,帮助院校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医药用品储备,建立突发疫情紧急隔离通道。同时,要协助院校邀请心理健康专家对学校心里健康辅导教师、学生工作相关人员进行心理健康辅导。各院校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教师、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心理疏导工作,要科学、客观引导师生正视疫情,积极配合,加强锻炼,心理健康,以阳光的心态投入到学习生活当中,确保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统筹进行。   五、积极开展家校共建。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掌握各技工院校国庆节后师生返校情况,指导技工院校对暂时因疫情防控需要封闭在家的学生,做好线上教学和行程管理工作,对封闭在校的学生,要通过微信群、电话等方式,与学生家长充分沟通,及时通报学生在校学习、生活情况。各院校要加强班级网格化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班级管理主体责任,确保每一名学生具体情况均能够与家长沟通到位,家校共建,携手抗疫,共克时艰。   六、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要及时将当地党委、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传达至每一所技工院校,要以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发布的官方信息,对技工院校防控工作作出及时部署安排。要正面宣传疫情防控要求,引导师生正确关注官方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七、建立紧急情况报告制度。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技工院校管理部门、各技工院校党组织负责人、各院校值班人员及班主任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突发情况,请按照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向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门和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报告。
  联 系 人:庞东煜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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