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诉讼服务及立案工作的公告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诉讼服务及立案工作的公告
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活动调整事宜的公告》精神,我市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在此期间诉讼服务及立案等事项可通过以下途径办理:
1.邮寄立案。可选择将相关立案材料、身份证明、证据材料等邮寄到相关法院办理。
2.网上立案。可通过湖北移动微法院(通过手机添加微信小程序),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进行网上立案。
3.信访件办理。可将相关信访或申诉材料及有关资料邮寄到相关法院信访部门办理。
4.节后工作日通过12368服务热线和提供的立案部门电话号码咨询和办理诉讼服务事项。
相关法院联系信息及邮寄地址附后。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一如既往地努力提供优质的诉讼服务,尽最大可能降低疫情对工作带来的影响。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所造成的不便,请予谅解。
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2020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