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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宝引证码】CLI.1.304262 【时效性】尚未施行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的公告

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的公告


  为认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避免人群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有效保护广大群众和一线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有关要求,现就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婚姻登记工作公告如下。

  一、群众需前往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的,应通过贵州省民政厅官网或者贵州民政微信公众号等方式预约,由婚姻登记机关确定具体登记时间,引导群众分批分段前往办理,避免扎堆登记,减少人员逗留时间。   二、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各地婚姻登记机关暂停婚姻家庭辅导服务和结婚颁证仪式。   三、为减少婚姻登记场所人员往来和聚集,建议广大群众错开疫情高发期进行婚姻登记。通过预约办理登记的,亲友不宜陪同前往。   四、各地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当地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安排部署对婚姻登记服务工作时间、方式等进行适时调整。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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